籌辦已久的佛文化節馬上就要開幕了,和魯大力關係密切的副市長袁柳連夜登門拜訪,說燒第一柱香的人選還沒有確定,要他接下這個任務,雖然這個袁副市長和他是不錯的朋友,其實如果是袁副市長個人的事情,魯大力還是會斟酌一下,可對於這個佛文化節上的第一柱香,魯大力從內心考慮,擔心自己褻瀆了佛祖,還是婉言謝絕了。
第一柱香的香火費是88888元,魯大力並不在乎這個錢,隻是覺得沒必要,並且魯大力在本地一向都很低調,不太想拋頭露麵。錢這個東西,在他的心裏已經沒有什麼概念。在商言商,商人講究的是利益最大化,但不是錢。錢用來表現利益,但利益和錢還是有區別的。
當魯大力想著這些好像帶著哲學思考的問題的時候,腦袋裏又浮現出了那個淩晨,那個改變了他一生的淩晨。
那個淩晨,寒風很刺骨。
17歲的阿明,18歲的阿龍,18歲的阿偉。17歲的阿東,還有19歲的魯大力,總共五個男人,雖然他們年紀還小,但在他們的心裏,認為自己已經是男人了。還有一個女孩子叫小薇,她是阿偉的女朋友,六個人在淩晨三點的寒風裏默默地走著,誰也不說話,也許在他們的心裏都在念著那句話:——“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複返”。
阿明和阿龍是地方上的小流氓,在附近農村的幾個鄉鎮都有點名氣,而魯大力因為是高中畢業,比其餘的幾個人多讀了幾年書,加上在那個時候流行霹靂舞,而魯大力是他們幾個裏麵霹靂舞跳的最好的,常常是他們這支隊伍的領舞者。
另外魯大力的祖父是本地有名的武師,從小便跟著祖父學會了幾手功夫。起初,祖父本不想教他功夫的,說現在是新時代,隻要讀好書便可以走遍天下,但拗不過魯大力的一再乞求,隻好盡心地教會了他。
魯大力年少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母親隨著某個男人遠走高飛。然後父親找了一個女人,他叫魯大力喊她媽,但魯大力不喜歡這個女人,這女人臉頰很突出。相術上說,這種麵相的女人克夫,加上這女人的眼角有點上翹,據說這個樣子說明她很風流,所以魯大力非常討厭這個女人。在他上初中的時候,他便住在學校裏,很少回家,除了找老爸要錢。
在魯大力的內心,他還是希望和母親呆在一起,可是母親遠走高飛以後,一直沒有音信,魯大力有些恨她,心想,難怪歌裏唱著:“有媽的孩子像個寶,沒媽的孩子像根草。”
魯大力他們六個人出走的時候,計議是去上海,但小薇很反對,但其餘五個人都堅持,胳膊扭不過大腿,隻好跟著走了。
這件事他們計議了快一個月,總共籌集了六十元,一人身上放十元。帶了兩把匕首,阿明和阿龍一人一把,一把虎鉗,在阿偉身上,兩把起子,阿東別在腰上。
“要偷就偷,要搶就搶,活人總不能餓死。”出門前他們統一了意見,準備應付各種困境。畢竟,一人十元不足以闖世界。
“阿偉,讓我看看你的墨鏡。”阿明說話了。
“給”。
“烏漆八黑的,戴個墨鏡幹嗎呢,臭美啊?”阿明接過眼鏡說。
“你管我怎樣啊?我喜歡。”阿偉凶巴巴地回道。
“信不信我摔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