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 / 1)

世間之最莫過於晚夏夕陽殘暮,最為沁人心脾的晚風吹拂在人身上,也為落幕夕陽吹走最後一片遮傷帷幕的雲朵。

我叫方明,十五歲夢境破碎的我正看著臉紅似血的太陽,仿若那就是我。俗話說州府衙門朝南開,有冤無財莫進來。沒想到考場也是如此。自己好歹是今年丁榜第十名。就因為沒錢通融,就硬生生的將自己刷了下來。受封受測位列進士也變得遙遙無期。

坐在地上,看著家中徒有四壁,我不由懷疑自己是不是該放棄,歸正自己沒錢,再讀書也不會有更好的結果,“你一定要好好讀書,切莫像你父親那樣,如今的世道不太平!”

這些話是孫婆婆臨走前說給我的,她照顧了我一輩子,自己無兒無女,走的時候唯一牽扯不下的也隻有我。孫婆婆說我一打生下來,她就來了。再過不久,我父母在外做生意,被剪徑的強人殺害了。孫婆婆是在我五歲的時候告訴我的。當時她滿是皺紋的臉上一片唏噓,我不知道她在感歎什麼,隻對於她話裏的我,父母,孫婆婆三人的故事感到驚奇。

後來,幼時玩耍的同伴老是叫自己野孩子,突聞這話,我並沒有哭鬧,也沒有與他們扭打。而是該幹什麼幹什麼,仿若他們說的不是我一般。我從未有過對父母的幻想,更沒有絲毫憧憬。我自然知道野孩子是什麼意思。可為了兩個從未見過的人而哭鬧,打架,在當時的我看來好似並不值得。我並不清楚當時為什麼會這麼想,但我的確就這麼做了。

後來我十一歲,孫婆婆病重走了。我先是進了一家私塾,而後是學堂。不到四年將家中財物揮霍一空。當時我以為隻要做了進士有了功名一切都將迎刃而解。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歡讀書,抑或隻是為孫婆婆完成遺願。當然,現在並不重要了。

要不了幾天我就得餓死了,少年的血性讓我有心出去大鬧一番,但讀書人的廉恥卻又讓我放下這般想法。沒有那個少年沒有幻想過去闖蕩江湖,快意恩仇。可讀書人的目的隻為考取那一份功名。而自己,好似兩個都難以完成了吧。

……

走過路過不要錯過,看得爽了賞個錢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