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出的股份憑證。股票代表著其持有者(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包括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權利。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同股同權,同股同利。股東通過賣出股票收回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他的投資。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係不是債權債務關係。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當公司在年終結算出現盈利時,股東可按所擁有的股份份額分享公司的盈利;當公司出現虧損或破產時,由於股份公司的責任是有限的,股東的責任僅以出資額為限,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股票本身隻是一張紙而已,它是虛擬資本,它的實質是股票持有人對上市公司的所有權及其他權利的認證。在無紙化交易的今天,甚至連紙也見不到,它隻是電腦裏的數據,而這張紙和這些數據本身不具有價值。但股票的所有者可以每年從股份公司獲得股利,這就是股票的價值所在。
股票是一種無償還期限的有價證券,投資者認購了股票後,就不能要求公司退股,隻能到股票交易市場賣給第三者。股票的轉讓隻意味著公司股東的改變,股東的資本仍留在公司中並不減少公司資本。從期限上看,隻要公司存在,它所發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於公司存續的期限。隻有在公司破產或公司清算時,股東才有可能要求退還股本及股利。
股票作為一種有價證券,有自己的市場行情和市場價格。由於股票價格要受到諸如國家宏觀經濟環境、公司經營狀況、供求關係、銀行利率、突發事件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因此股票價格的波動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尤其是突發事件發生時,股價可能出現暴跌,這將使股票投資者遭受較大損失。價格波動的不確定性越大,投資風險也越大。然而,根據投資的基本原理,高風險往往也意味著高回報,因此股票在眾多的投資選擇中,更顯得魅力十足。
普通股
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種股份,它是構成股份公司資本的基礎。普通股也是風險最大的一種股份。
普通股股東享有如下基本權利:
1.選舉表決權,亦稱參與經營權。普通股代表了持股人在公司中的產權或所有權,普通股東的利益與公司的經營發展具有十分密切的關係。因此,普通股股東應該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在理論上,股份公司是全體股東共同所有的。因而由全體股東來經營管理。但股東人數太多,不可能都來參加管理,況且許多股東根本沒有管理經驗,無力參與管理,因此,現代股份公司都是由股東大會選出的董事會來管理的。絕大多數股東隻通過參加股東大會的投票權來間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許多小股東甚至根本就不參與經營管理,而一些大股東,由於其所持股權份額多,可以當選為董事、董事長,因而可以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股東間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力主要表現在:股東大會上選舉董事和監事、發表意見、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投票表決以及對董事的訴訟等。
2.資產分配權,或稱剩餘資產分配權。這是指在公司遭到破產清算時,在其清償債務後,剩餘資產可按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3.優先認股權,普通股的股東往往具有優先認股權。在優先認股權製度下,現有的股東有權保持對企業所有權的現有百分比。如果企業增發普通股票,現有股東有權優先購買新發行的股票,以維持其在企業的權益比例。例如某一企業原有100萬股普通股,而某一股東擁有該企業的普通股100股,占股權的萬分之一。現在企業決定新增發10%的普通股即10萬股。那麼這個股東就有權按原持有股票額10%的比例購買10股新發行的股票,以便仍保持在企業占萬分之一的權益比例。
4.收益分配權。普通股股東有權憑其所持有股權份額參加公司的盈餘分配。普通股在收益分配上有兩個顯著的特點:一是普通股的股利收益不固定,股利的多少完全取決於該公司的經營業績、盈利多寡、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以及董事會的決議;二是普通股的盈利分配順序後於優先股,即在公司發放普通股股利之前,應先發放優先股股息,也就是說,應首先保障優先股股東獲得股息,其次才考慮普通股的股利。
5.檢查賬冊權。公司股東,不管持股數量多少,隻要有需要,可以到股份公司檢查財務、賬冊等狀況。
6.股票可轉讓權。投資者購買股票成為股東後,不能退股,但可以將股票轉讓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