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身為勤勤懇懇,默默無聞地戰鬥在第一線,出入於各大小區的盜竊慣犯,我為什麼會養成寫日記的習慣。我時常為這個舉動而感到困惑。畢竟,你仔細想一想,萬一哪天東窗事發,條子們來我家搜查,剛好發現這本用我的筆跡寫下的犯罪實錄,裏麵每一次作案細節都交代的無比詳細,從作案時間、地點、如何踩點、為什麼瞄準了這家人,怎麼確定他們何時不在家,怎麼騙過保安和小區的監控係統(其實有些小區根本就沒啥監控係統,而保安大多隻是為了解決就業人口設立的幾乎一點作用都沒有)、具體偷了什麼東西、在哪裏銷的贓、有什麼感都想寫的明明白白——尼瑪這是作死啊!
所以,我中間也停止寫日記了一段時間,不過沒想到,這習慣早就根深蒂固了。我估計自己是沒救了。不過,往好處想想,我看過新聞說,寫日記能夠預防老年癡呆。也許,未來的日子裏,當我翻看起這本日記的時候,還會回想起:恩,那家房子的女主人身材棒極了。但是!我是個竊賊,不是**犯,我要謹記這點。
逗比的是我居然真在日記裏寫了這些話。話說有一家房子的女主人長得確實正點,前凸後翹腿子長,我不明白為什麼這樣的女人的老公卻挫的一比,以一個正常男人的審美標準來看,那個哥們的長相實在不敢恭維,一臉小弟我打小被人欺負所以請你別欺負我的模樣。而且這貨更不想是有錢的樣子,不然誰會在這種大城市遠郊入住率不到30%的樓盤光是花在到市中心上下班路上的時間就要3小時以上的樓盤買房子?本來看在女主人花容月貌的份上,我的感性央求著我要換一家的。
然而,看到這麼個花容月貌的小妞竟淪落到此等挫男之手,我的理智還是告訴我,恩,非此家不偷。難道這就是身為一個盜賊的職業操守(我是經常玩魔獸的,我的職業也是魔受,呸,盜賊)突然靈魂附體?還是說這個挫男的逆襲之舉讓我回憶起了我慘淡的高中求愛之路?那一個個不斷被膚白貌美透著青春氣息的女孩子秒拒的過場不斷刺痛著我驕傲的自尊,以至於我想找他發泄一下?不,一定不是這樣的。我是個盜賊,但我絕對不能小心眼——好吧,我是小心眼了怎麼著?再說了,偷了這家,讓他們經濟遭受重創,讓挫男無力回天,讓妹子早日看清挫男的無能,讓妹子早日選擇離挫男而去,然後早日找到真正的幸福——我有什麼錯?恩,我是在做好事。恩,一定是這樣的。
於是乎,就這麼一拍即合地決定了。經過一番策劃,我來到了這個小區的樓下。注意,我是白天來的。五月二號,晴朗的白天,風和日麗,適合登門拜訪,入室盜竊的好日子。哈哈哈哈……和影視劇裏表現的完全不同,事實上,我覺得現在大部分電視劇都是為了降低觀眾智商才拍的。而老百姓為啥還這麼愛看呢?因為嫌自己智商太高,需要拉低一下。於是二者一拍即合,狼狽為奸,創造了一個又一個收視奇跡。一幫幫搞影視的,拿著三流到家的劇本,花著滾燙的投資,就這麼站著把錢賺了。唉,為毛都是幹坑人的活兒,為毛我就沒有他們賺的多。我想至於原因嘛,隻在於大佬們用屎一樣的作品告訴他們這是在提升你的逼格。而我則在用實際行動告訴大家,各位都是傻×。但是,你想,放著大門不進,大半夜的溜進來的,不是打完lol、K完歌、開完房、著急回家免得引起自己那對除了自己的學習成績幾乎嘛嘛不過問的老爸老媽懷疑的中學生,就是鬼鬼祟祟的小偷啊。這是傻子都明了的事情。傻子都知道,難道賊比傻子還傻?啥?大力哥?額,好吧。
不過,我還真碰見過半夜三更偷偷溜到自己樓下跟相好的女孩子親嘴的小年輕——就在我所住的小區樓下。說實話,當時從樓上望下去,心裏一陣酸溜溜的。當年追過的一個女孩撅著小嘴用極其認真的表情告訴我,愛一個人,隻要看一眼就會知道是他。我問道,他長得帥嗎?女孩眼中泛著小桃心,恩恩恩,好帥!我問道,他籃球打得好嗎?女孩眼中泛起小桃心,恩恩恩,能扣籃!我問道,人緣也很好吧。女孩眼中泛起小桃心,恩恩恩,他是校社聯主席,還認識Bruce·Wayne!我問道,大概學習也很好吧。女孩眼中泛起小桃心,恩恩恩,他回回年級第一的,拿的獎狀壘起來有郭敬明那麼高了!我說,那妹子,你不是看了他一眼,你是早就照著模板挑好的。女孩雙臂交叉,看我時的眼神滿是厭棄,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