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張三律師事務所(1 / 2)

這是什麼意思?

我快遞還沒送呢,怎麼突然 就有獎勵了?

不過,這律師事務所的獎勵!

真是太棒了!

孔醒現在家底豐厚,不同於往日,這麼多資產和高調的身份,自然招惹是非多,需要處理的事宜和麻煩也隨之增多。

如果每件事都親力親為,孔醒怕是連係統升級的時間都沒有,整天就得忙著跑法院。

因此,孔醒一直琢磨著聘請一家律所,作為自己的法律顧問,代表自己的權益,幫忙解決一些事情。

沒想到,他還未決定選哪家,係統就直接送了他張三律師事務所的一大筆股權?

這簡直就是瞌睡遇到枕頭。

孔醒可是聽說過張三律師事務所的大名!

那可是首都數一數二的超牛律所!

據說這家張三律所,沒有打不贏的民事官司!

擁有一支實力頂尖的律師團隊!

以張三、羅祥為首的一批法律界人士均在此工作,律所的人脈關係網強大到不可思議,覆蓋各個社會層麵,一旦發生糾紛和麻煩,總能找到門路疏通解決。

這正是律所最強大的地方!

孔醒清楚,律所一般采用合夥人製度。

按照國家規定,律所不能是個人獨資,至少要有三個合夥人。

這三個合夥人都持有股份,但通常是所長持股最多,是實際控製人。

自己握有26%的股份,作為第三大股東,已是相當厲害。

即便在張三律所,也有相當的發言權了。

這張三律所的股權極其寶貴,因為這類行業領先的強所,通常資金充裕。

畢竟代理一個案子,動輒收入幾千萬,頂級律師都是相當富有的。

既然不差錢,而且財源滾滾,想讓這些頂級律師出讓自己的股份,絕非易事。

對普通企業公司或許可以通過其他手段施壓,硬搶。

但對於張三律所這種靠口才和訴訟生存的律師團隊,硬搶這招……

似乎不太合乎情理!

這群人平日裏無事都能為快遞小哥打抱不平,你要從他們手裏奪股權?

簡直是與虎謀皮!

如果不是係統的安排,孔醒估摸著,就算自己出再多的錢,恐怕也難以拿到張三律所26%的股權。除非張三律所真的走投無路,名聲掃地!

“不錯,這東西挺實用的。”

孔醒對係統這次大方的獎賞十分滿意。

與此同時,在張三律師事務所內。

“你剛才說什麼?”

張三律所的所長、創辦者、大股東羅祥,正聽著秘書的報告:“律所的26%股權,已經轉讓給了一位神秘買家?”

“是的。”

秘書點點頭:“如今,這位神秘買家已經成為律所的第三大股東。”

“股份僅次於您持有的34%,以及張三的27%。”

“嗯,就連我們律所的王牌律師兼高級合夥人張三,也不過比他多1%的股權而已。”

羅祥沉思著。

他是張三律師事務所的創辦人,也是張三這位傑出律師的知音伯樂,氣場強大,果斷堅毅,具備絲毫不亞於張三的專業水平和領導力。

作為律所的領頭人,羅祥總能巧妙平衡內部關係,情商極高,在商場上更是目光敏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