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傳染病?
所謂傳染病,顧名思義,就是人體感染病原微生物後產生的有傳染性的疾病,引起傳染的病原微生物有病毒、立克次體、細菌、螺旋體等。如鼠疫、傷寒、病毒性肝炎、腎綜合征出血熱、梅毒、艾滋病等都屬於傳染病的範疇。在我國的傳染病防治法中,將需要管理的傳染病依據其危害程度分為甲、乙、丙三類。
傳染病有哪些危害?
傳染病對人類的危害是巨大的,它的主要危害就是可以造成疾病的傳染和流行。一些嚴重的傳染病會造成災難性的後果,如18世紀歐洲肺鼠疫的流行,造成整個歐洲1/4人口(約8000萬)的死亡,當時稱之為“黑死病”。又如近年的艾滋病,已經使5600多萬人感染,2300多萬人死亡。就是對傳染病危害性的一個真實寫照。
由於傳染病有這樣嚴重的危害,戰爭狂人將它作為生物武器,恐怖分子把它當作恐怖手段。因此,傳染病帶給人類的不僅是疾病,往往還會造成社會的混亂,甚至動蕩。
傳染病是怎樣發生與發展的?
傳染病的發生與發展主要有以下3個階段:
首先與病原體入侵的門戶有關,隻有適當的門戶,病原體才能在人體內定居、繁殖並引起病變,比如痢疾杆菌必須經口才能感染,而狂犬病毒有通過傷口感染,才能引起病變。
當病原體成功侵入人體後,有的引起入侵部位的病變,有的在入侵部位繁殖,分泌毒素,在其他特定部位引起病變,有的病原體進入血循環,再定位於某一髒器並引起病變。
病原體在引起人體病變的同時,還會將其排出體外,這也是傳染病能夠傳染的重要因素,各病種的排出途徑是不同的,如麻疹病毒通過飛沫排出,痢疾杆菌通過糞便排出,而引起瘧疾的瘧原蟲隻存在血液中,當蚊蟲叮咬時才離開人體。也就是說,每一種傳染病的發生發展都有其特定的規律。
感染傳染病病原體後都會發病嗎?
當人體被感染後,並不會都發病(即有臨床症狀出現這取決於人體免疫力的強弱和病原體數量的多少、毒力的強弱。實際上感染後發病的隻是少數,大部分都表現為隱性感染,即當病原體侵入人體後,僅引起機體發生特異性免疫應答,而不引起損傷或損傷輕微,此時,就不會有臨床症狀,隻能通過免疫學檢查才能夠發現已經被感染,這是感染後最為常見的表現。
不管感染後發病與否,在大多數情況下,機體會將病原體清除掉,而且對許多傳染病來說,感染以後可以對此時間的免疫力,甚至是終身的免疫力,比如像麻疹、乙腦等,罕見有再次發病的。在有些傳染病中,也有少數病人感染後不能將病原體清除,而長期甚至終身攜帶,在醫學上稱之為“病原攜帶者”,這些人可能有病也可能是健康的,但是,他們是很重要的傳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