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1998年至1999年的“電視娛樂熱”使觀眾過了一次“娛樂癮”,那麼與此同時,也讓傳播媒體過了一次“炒作癮。”因為在兩部《還珠格格》播放期間,報刊、圖書、音像等媒體掀起了此起彼伏的“格格熱”、“小燕子熱”,“製造”出一種罕見的“趙薇現象。”
自1998年年末播放《還珠格格》第一部開始,主人公“小燕子”的扮演者趙薇就成了屏幕內外的“大眾偶像。”開始是其各種照片和相關的報道刊登在大大小小的報刊,不久《小燕子——女生趙薇》一書出版;接著《小燕子——趙薇》首張個人專輯推出;後來“小燕子”又成了幾家商品的形象代言人……應該說,對一部受到觀眾尤其是孩子們喜愛的電視劇中的演員進行報道是件正常的事,也是媒體所擔負的責任;同時,采用一些商業運作的方式,在市場經濟的今天也無可非議。但是從後來“小燕子”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是是非非的“新聞”中,我們似乎看到了媒體是在某些利益的驅動下,隨心所欲地炒作,使有些“娛樂報道”的方式和內容超出了規範,並帶來了不良的社會效果。
其一,誤導。說《還珠格格》老少鹹宜,但最喜愛它的還是學生們。因為主人公“小燕子”善良、美麗、開朗、樂觀,充滿個性魅力,其無拘無束、自由奔放、敢於反叛的特點正契合了當下中學生們課業緊張、精神壓抑、個性得不到釋放的心理。所以孩子們愛屋及烏,由對“小燕子”的喜愛到對扮演者趙薇的癡迷,他們收集“小燕子”的照片,收看有關“小燕子”的報道,聽“小燕子”的專輯。應該說這些對孩子們還是一種較為正常、健康的滿足。然而這種癡迷心態應適可而止,對劇中“小燕子”的行為的認識也應該有所引導,因為孩子們心理上不夠成熟,看問題比較單純,往往容易把虛構的世界帶入生活現實。可是我們看到,有些媒體在報道上明顯為這種癡迷和瘋狂推波助瀾,如某報紙不負責任地將一個離家出走的學生報道為去找“小燕子”,以製造“新聞。”還有的媒體光報道趙薇違約、記者見麵會遲到、演唱會“假唱”等事件,而沒有報道對事件的分析,這往往對孩子產生負麵影響,同時也會產生迷惑和茫然。
其二,汙染。在對“小燕子”的媒體炒作中,應該說最令人反感的是關於緋聞的“報道。”它不僅傷害了趙薇本人,同時也給“小燕子迷”們帶來了精神和心理上的汙染。就在觀眾收看《還珠格格》第二部時,媒體傳出趙薇與男友同居的緋聞,不久,緋聞炒作又將力度加大——某電視娛樂雜誌將趙薇與原來男同學的形象用電腦拚接成合影照片刊登於封麵,引起爆炸性新聞,並在文內講述了趙薇的“初戀故事”;之後,媒體又爆出二者互相攻擊,將走向法庭的消息……實話說,如果說違約風波,演唱會“假唱”這類事件還具有一些新聞價值的話,那麼“製造緋聞”的確無價值可言,而且“小燕子”形象極具特殊性,那就是她的影響範圍基本在中小學生這個特殊天地,因此,對孩子們的“偶像”頻頻爆出“私生活隱秘”,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會潛移默化地使青少年觀眾心理受到“汙染”,造成某種角色的迷亂。
其三,傷害。也許很多人會羨慕“小燕子”趙薇因《還珠格格》一舉成名,風光無限,但實際上,趙薇在照人的光彩後麵所受到的傷害也是最深的。作為一名剛出道的年輕演員,作為一個在校大學生,趙薇初上屏幕取得成功是值得肯定、讚賞和大力宣傳的,但更需要的是熱情的鼓勵和冷靜的指點。而我們的某些媒體出於自己的目的,隨心所欲地先把演員“捧”上天,溢美之詞名不符實,然後又把演員“摔落”在地,進行貶損和“揭私”,這樣或許媒體有了“新視點”,可以更好盈利,但對一個成長中的年輕演員所產生的負麵影響是不可低估的。因此想到前不久剛剛露出頭角的年輕電影演員章子怡也遭遇緋聞,不覺為媒體的道德素質水準而擔憂。實際上中國的好演員並不多,培養一個好演員也不易,正如台灣一位資深導演所說:“你們好不容易出了一個趙薇,為什麼大家不多去保護她,指導她,而總是指責她,傷害她呢?”[7]
在市場經濟滲入各個領域的今天,媒體的追蹤熱點,商家追求經濟利益已不可厚非,但在社會主義體製下,我們的新聞媒體也同樣需要強調“兩個效益”,如果隻追求發行量而放棄了對人的尊重,放棄了對社會良知的尊重,那將是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