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這麼多的書,終於寫完了自己的一本書,無數的不舍,無數的感動!

自認為是一個感性動物,看著看著文字就能流淚的傻瓜,卻又有太多的話不知從何起,完本了,真的就這樣完本了!

第一本書,很用心,但不完美!

可能是一個理工科腦袋的原因,太糾結於很多東西,比如:“因為,所以”。WwWCOM比如“萬事萬物的結果和道理”比如:“我想付諸於合理的東西”,因此反而使本書落得下成,這絕對是我的錯!

以後改正!

話不多。15字!

今日終結了!

這其中有太多的感悟,寫東西的時候,會迷茫,會興奮,看著大綱會憋得腦袋疼,也有時候會行雲流水的爽快!

而關於寫書,最大的感觸就是這樣一句話:千裏之行始於足下,九層之台,起於壘土!

16年動筆,17年結束這本!

我選擇的主題是的遊戲,當然全書並不單純的隻有遊戲,這是一本電競中帶著一點愛情,愛情中帶著一點自己的價值觀傾向,而社會中又帶著\u7f一點自己對當下理解的!

從大學開始直到步入社會!

這個故事,並不完美,甚至有些地方我很想改動,但寫網文如同下棋,落子無悔,這或許也是我未來值得紀念借鑒的東西,並不會改,畢竟大家付了費,東西不能變!

那麼講講書中的人物,我認為我描寫到達我預期目標的隻有兩個,一個是張楓,一個是侯文霞!

網文爆的時代!

很多的書你讀到最後可能都記不住主角名字,他是誰,他從哪裏來,他要幹什麼!

一個眨眼那就會忘掉!我太熟悉這樣的套路和東西了,讀書十年,我又記住誰了呢?(寧缺,寧毅,陳長生,餘洛晟,或者阿呆,太少,太少了,比起我讀的幾百本網文,大概我隻能記住1餘個!

所以從寫書開始,我就想,能不能塑造幾個讓看我書的人無法忘記的形象!

我不知道我成功了沒有,但我希望,讀了這本書,你至少會知道,這其中有一對情侶——張楓,侯文霞!

我是自私,開書的時候,我就在想,能不讓讓書友讀完了這本書,依舊把它放在書架,認為它有一點意義,有一點紀念價值,偶爾的時候會想起來自己讀過一本書——它的名字太長你不記得了,但你記得其中的兩個人——張楓,侯文霞,他們是一對情侶!

好的,點實在的!

書中人物!

張楓這個人,選之子,有自己奮鬥,有自己性格,出身於四川,是汶川地震活下來的少年,他堅毅,他冷漠,他與社會始終有一層隔膜,人前笑,人後不知道,這是一開始我想表達出來的一個人物!

而經過一係列的事件後,他開始變化,因為他獲得了主角光環!

他的設計點一個字“爽”字,這也是網文必須要有的東西,因為所有人的看書的時候基本都會把自己想象成這樣一個人,他是豬腳,而寫書我也是,我會站在種種的角度,特別是豬腳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去設計爽點!

誠然某種意義上講,我應該成功了的,“我楓”,“1566“,“楓神”,這些標簽通過一個個事件被我貼在了他的身上,幹了55開,幹了uZI,成就六服第一,成就s賽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