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笑道,“怎麼樣?好點了嗎?”
萌萌點頭,忍下心裏的哽咽,“好多了。”
她深吸了一口氣,才感慨道,“我小的時候,每次燙到嘴,我媽都是用這種方法幫我,她總是會拿出一塊糖來給我吃,所以我覺得那種糖果是最好吃的,最甜的,但是很奇怪,後來我長大了,自己去買的時候,卻覺得不是那麼好吃了,可能是物是人非了。”
林秋聞言,眼神有些憐憫,“你還記得你媽?”
“當然記得啊,雖然她陪了我很少的時間,但我一直都記得小時候的事情。”
“那……你媽媽呢?”
“她……她已經不在了。”萌萌苦澀的說著,臉上掩不住失落,讓林秋見了,不免眼眶一紅,急忙低垂下眼簾,壓住自己的情緒,端起杯子喝了幾口茶,來掩蓋自己的情緒,可心裏卻揪成一團。
記憶不由得回到了過去,她每天都需要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苟延殘喘,連畜生都不如。
每天擔心家裏會有人來砸東西,還要時刻注意會不會惹得那個男人不高興,就惹來一身暴打,她無數次想過一死了之,卻又放不下才隻有幾歲的女兒,直到,那個男人,在外麵輸了一大筆錢,就把她賣給了賭場。
到賭場後,她更是過著生不如死的日子。
那是她不想回憶的不堪過去……
後來,那些人看她奄奄一息,得了重病,自然是不會花錢讓她去救治。
直到,有人救了她,她的生活才徹底的發生了改變。
從那以後,她改了名字,換了身份,重新為人,重新有了家庭,甚至是自己的事業,而那些不堪的事情,她全都逼迫自己忘記,包括那個年幼的女兒,這一別,就是二十多年了,她沒想到,還能夠見到她。
隻不過,見到卻不能相認。
她不能夠認她,隻因為……
她沒有勇氣,去承受那不堪的過去,更沒有勇氣讓她現在的家人,知道她曾經是什麼樣的人,以及那些像是臭水溝不能拿出來示人的經曆。
林秋看著周萌萌,覺得揪心。
她從來就沒有陪過她,沒有陪她長大,沒有在她發育的時候,留在她身邊,告訴她從一個女孩到一個成年女人應該注意的是什麼,現在,她唯一慶幸的是,萌萌過的很幸福,她有一個值得依靠的男人,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兩人坐在咖啡廳聊了好一會兒,周萌萌才離開。
她剛走不久,吳心寧就從旋轉門走了進來,滿臉生氣的走向林秋,“媽,你是不是拿走我的項鏈了?”
林秋見她不太高興,先是一愣,才點頭,“是啊。”
“媽!你怎麼能拿我那條項鏈呢,我才花那麼多錢買的,都還沒有戴過一次。”
“那本來就不是你的,是人家周小姐丟失的,你想讓警察懷疑是你偷的啊?”
“她丟失關我什麼事,又不是我偷的,我是花了錢買的,這警察也不能冤枉我吧,人家等著過兩天參加一個酒會要戴呢,你就這麼輕易還給那個周萌萌了?到底誰才是你的女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