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敘文(1 / 1)

我國學術思想,在周秦之際,勃然奮發,為創造時期。自兩漢迄隋唐,無大進展,為因襲時期。迨宋代周張諸子出,遂組織清新之理學;直至於明,大儒輩出,在學術上放一異彩,世稱之曰宋明理學。

宋人何以能創此理學?則以佛教自漢代入中國以後,其思想高遠,學理深邃,將我國之原來思想,一切征服,儒家僅存空名。至唐代韓愈,乃起反動,盡力排斥佛教,然韓愈並不知教理,不過作幾篇文字,任意謾罵,於佛教毫無所損。宋初諸儒則不然,於佛教之理,先從事研究,然後取其方法,來更新儒家之麵目,故理學之興,不能不說與佛教有深切關係。

因此世人評論,多謂宋明理學,陽儒陰佛,已非儒家之本來麵目;又謂既取佛家之長,轉而排佛,居心如此,對宋儒深致不滿;此則皮相之見,未研究理學之內容者也:須知宋儒所取於佛者,乃其精細繁密之研究方法,用此工具,打破兩漢以來之因襲,將儒家之所謂“性”,所謂“道”,所謂“陰陽”等等,一一分析而闡明其內容,故能使儒家麵目更新耳。至於佛教乃出世間法,是唯心的;而理學則是世間法,是唯理的;外貌略似,而內容則迥乎不同,皮相之論,何足道哉!

宋儒之創理學者,如北宋之周張程,初非徒尚高論,皆能躬行實踐,卓然為當世宗師。南宋朱熹人格之偉大,尤為孔子以後第一人。迨明朝之王陽明,更能削平大難,學問事功,震耀古今。故宋明理學之可貴,不但在學術,而亦在諸儒之人格也。

理學廣大精深,欲以區區數萬字,說明其內容,頗非易事。著手時與楊大膺往反磋商,先定體例,以為要述理學綱要,須把住整個理學之核心,方可窮源竟委,令讀者明了。故取理學家自己研究之綱目,為之整理,於其不合於現在者去之,於其缺漏者增之,分為四綱若幹目。商定之後,由大膺起草,每成一綱,寄我修改。如是年餘,方成此冊。固不敢認為完善,然已竭我等之心力矣。今屆付印,述其始末於簡端。

民國二十四年一月蔣維喬敘於因是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