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緩緩地往家走去,腦海裏不住地反複回想過去幾個小時所發生的事,感覺就跟做了一場夢似的。
等我回到公寓樓時,便沿著那小小的樓梯來到門口,轉動鑰匙,進了屋子。
我將魔力水晶扔到書桌上,把長劍倚在衣櫃旁的牆上,脫掉衣服和靴子,隨後打開熱氣騰騰的淋浴噴頭。
我使勁擦洗著每一處汙垢和血跡,直到皮膚傳來陣陣痛感,而後就隻是站在那兒,讓熱水順著脊背流淌。
等我覺得滿意了,才關掉水,用一條新毛巾擦幹身子,穿上一條短褲,接著跳上床。
此刻大概是中午,可我實在是太累了,壓根兒不在乎時間。
沒幾分鍾,我就睡熟了。
晚上八九點鍾的時候,我總算醒了過來,肚子咕咕直叫,急需找點好吃的東西填填肚子。
我穿上另一條膝蓋處沒有破洞的黑色牛仔褲,從衣櫃裏隨意拿了件黑色 T 恤,穿上靴子,站起身來伸了個大大的懶腰。
我拿起書桌上的魔力水晶,出門前往鄉村集市,今天是周五晚上,肯定有不少好吃的。
我走到以前賣魔力水晶給的那個老商人那兒。我把當天早些時候得到的水晶扔給他。
“這能賣多少錢?”
他微微揚起右邊的眉毛看著我,接著把水晶放在測量盤上。我看到大大的黑色數字“41.5”。
“今天你拿來的可是一塊挺大的寶石,我給你四十個銅錢。”
“成交。”
他拿走水晶,把它放在商店櫃台下麵的一個抽屜裏。然後他拿出四十個銅錢。
我把所有的硬幣都塞進左邊的口袋裏。
“跟您做生意真開心,希望很快能再見到您!”
我轉過身微笑著。
“您也是,我明天早上再來,我有一把劍想讓您瞧瞧。”
“好的,我很期待。”
我徑直去了酒館,點了一大盤雞翅和一杯啤酒。
我需要吃得飽飽的,腦子也放空一下。
我又在那兒待了幾個小時,喝了好幾杯啤酒。
不算太瘋狂,隻是能讓我玩得盡興並且放鬆放鬆。
大約午夜時分,我回到家,又睡了幾個小時。
第二天一大早,我醒來時腦子裏裝著好幾件事。
我得鑒定一下這把劍,還得向獵人協會報告在地下城裏發生的事情。
其實我想把這事瞞下來,但是在這個圈子裏,大家都清楚我在這個特定的五人小隊裏當掃地工已經有段日子了。
他們都失蹤了,而我還能到處活動,這個情況慢慢會變得相當可疑。
我最好盡快提交一份報告。
可能還是會有些麻煩,畢竟我是唯一的幸存者。
人們會有他們的猜測,但至少如果我今天就去報告,就不會跟獵人協會產生糾葛。
昨晚之後,我賣掉魔力水晶還剩下大概二十六個銅錢,加上我床頭櫃裏的三十三個,總共是五十九個銅錢。
我窮得叮當響……工作也丟了。
我想我得回去獵殺哥布林了,尤其是在這個消息傳開之後,沒人會想跟我組隊。
我拿起我的劍和十五個銅錢去買早餐以及今天需要買的其他東西。我出了門,朝著鄉村集市走去。
我看到那個老商人,遠遠地就朝他微笑並揮手。
“嘿,小夥子,這麼快又回來了。今天我能為你做點啥?”
我心滿意足地笑著把劍遞給他。
“您能跟我講講這把劍的情況嗎?我在一場跟首領的戰鬥中得到的,我想知道它值多少錢。”
“當然可以,我有[鑒定]的技能。我一眼就能看出任何魔法物品的真正價值和用途。”
他看了一會兒劍,眼睛微微睜大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