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正如它所呈現的,它不會是上帝自己的聲音。情愛,雖然說話時帶著那種十分莊嚴的口吻,展現出對自我的極大超越,既可以激勵良善,也可以慫恿罪惡。沒有什麼比這種信仰更加淺薄:認為一種引向罪惡的愛在性質上永遠低於——更加獸性的或者更加微不足道的——那種引向忠誠的,成果豐碩的基督徒婚姻之愛。那種導致殘忍的,發假誓的婚姻,甚至是雙雙自殺或者是謀殺他人之愛,不可能是遊蕩的性欲或者是懶散的情感。它很可能就是擁有它所有輝煌的愛,是令人心碎的忠誠。隻要不放棄愛情,便時刻準備做出任何犧牲。
一直有一些思想流派,認為情愛的聲音是真正至高無上的東西,並試圖證實它發號施令的不容置疑。柏拉圖認為,“墜入愛河”
是兩個塵世靈魂的彼此相認,他們早在先前,在上天,就已經選配好了。遇見所愛的人,就是認識到“我們在出生前就相愛了”。這個表達情侶感受的神話,美妙絕倫。但是如果逐字逐句地接受它,結果將是令人尷尬的。我們將不得不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縱然是在天國,在被忘卻的生活裏,事情也不比塵世管理得更好。因為情愛可能將兩個最不適合的伴侶結合起來。許多不幸的婚姻,許多事先可以預知不幸的婚姻,都曾是愛情的結合。
我們這個時代,一個更可能被接受的理論是我們所稱作的蕭伯納式的崇拜——蕭伯納本人可能會稱為“超生物學的”——浪漫主義。這種理論認為,情愛是昂揚的生命活力和蓬勃生命力的呼聲,是“進化的欲望”。這種強大生命力對情侶的征服,是為了替超人尋找父母(或是祖先)。它對於個人幸福和道德原則都毫不在意,因為它旨在追求蕭伯納認為的更重要的東西:我們物種未來的完美。但是如果這一切都是真實的,它很難解釋清楚,我們是否——如果要遵守,為什麼——應該遵守它。然而,呈現在我們麵前的所有關於超人的想象,都是那樣的索然無味,以至於人們可能會當即立誓獨身,以免招致超人的危險。其次,這種理論必然會引出這樣的結論:生命力並沒有很好地理解它(她?或者他?)自己的使命。就我們所見,兩個人之間情愛的存在或者熾烈,無法保證他們的子孫極其令人滿意,或者甚至他們無論怎樣都會有後代。兩個優良的“品類”(從畜牧業者的角度考慮),而不是兩個虔誠的愛人,是培育優秀後代的良方。
在無數的時代裏,當子嗣的繁衍,很少依賴於彼此的情愛,更多地取決於既定的婚姻之時,當遭受奴役、強暴之時,生命力到底在做什麼呢?難道它是恰好想到了這個改良物種的絕妙點子嗎?
無論是柏拉圖主義或者是蕭伯納式的情愛超驗主義論,都不能幫助基督徒。我們不是生命力的膜拜者,我們對先前的存在一無所知。當情愛以最似神的口吻說話時,我們絕不能無條件地服從。我們也絕不能忽視或者試圖否定那神樣的高貴品質。這種愛的的確確就像上帝之愛。其本身確實與上帝接近(從相似性來看)。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就必然地就認為是一種趨近。情愛,被如此尊崇之至,就像對上帝之愛以及對我們同伴的仁愛將是容許的一樣,對我們來說,可能變成趨近上帝的一種方式。他的鞠躬盡瘁,就是一個愛的範例或榜樣,融入我們的本性,是我們應該對上帝和人類頂禮膜拜之愛。就像熱愛自然的人,自然賦予“壯麗”以豐富的內涵,而這也賦予仁愛以深刻的內涵。這好比基督通過情愛對我們說,“因此——就像這樣—這樣慷慨大方地、不計代價地——你將會愛我以及我兄弟中最小的那個。”我們對情愛有條件的尊崇必然會依情況而變。在一些情況下,需要完全地放棄(當然並不是輕視);在其他一些情況下,以情愛為動力,為典範,來開啟婚姻生活。婚姻生活中,情愛本身將永遠不會滿足——隻有當它以更好的原則,在不斷地千錘百煉,不斷地加強鞏固,才能真正地得以生存。
但是,在毫無保留地尊崇,毫無條件地順從下,情愛變成了惡魔。這正是它所索求的如何被尊崇和服從。它猶如神一般對我們的自私自利報以冷漠,但也如魔鬼般地對上帝或人類反抗它的每一個聲明做出反叛。因此,正如一位詩人所說:仁慈打動不了相愛的人們,反對迫使他們更像殉道者。
殉道者一詞恰恰是正確的。許多年前,我寫了關於中世紀的愛情詩歌,描述了它神奇的、半虛幻的“愛的宗教”。我當時太理解失誤了,以至於把它當成了一種幾乎純粹的文學現象。現在我了解得更清楚了。正是情愛的本質滋生了這種宗教。在所有的愛之中,情愛,處於巔峰之時,更像上帝。因此,也更傾向於得到我們的崇拜。而情愛本身,總是易於把“相愛”變成一種宗教。
神學家們總是擔心,在這種愛中有一種盲目崇拜的危險。我認為他們這樣說是指,相愛的人可能盲目崇拜彼此。在我看來,這似乎並不是真正的危險——在婚姻中肯定不是。那種婚姻生活中的甜美怡人、樸實無華以及講究實際的親密無間,使得彼此崇拜荒誕無稽。
那種一成不變地披著情愛外衣的慈愛也是如此。甚至在戀愛的過程中,我都懷疑那些曾感到渴望上帝的人,或者甚至是夢想感受到的人,是否曾以為他們所愛之人能夠滿足這一渴望。作為朝聖的同伴,同樣的渴望刺痛了他們,也就是說,作為朋友,所愛之人可能是關係重大的、榮耀而有意義的;但是作為渴望的對象(我不會是粗魯野蠻的),將是荒唐可笑的。在我看來,真正的危險似乎不是相愛之人會彼此崇拜,而是他們會對情愛本身盲目崇拜。
當然,我並不是說他們會搭建聖壇或者是對它祈禱。我所談到的盲目崇拜體現在人們對上帝話語的普遍誤解之中。上帝說:“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更多。”(《路加福音》)從這個情景中,尤其從先前講述的借貸者的比喻中,這句話的意思再清楚不過了:“她對我的愛之偉大是我赦免她罪惡之深重的證據。”這裏的“因為”正像“他不可能已經出去了,因為他的帽子還掛在大廳裏呢”中的“因為”一樣;帽子的存在不是他還待在家裏的原因,卻是他在家裏的一個可能的證據。但是無數的人對此的看法完全不同。
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他們首先假定,她的罪惡是貞潔的罪惡,盡管我們都知道,他們可能是放高利貸,是做生意欺詐,或者殘忍地對待孩子。接著,他們就會把主說的話當成:“我原諒她的不貞,因為她愛得如此之深。”其隱含之意是:一個偉大的情愛減輕了——幾乎是認可了——幾乎是神聖化了——任何它所引發的行為。
當相愛之人談及我們能責備的某些行為時,說“愛,讓我們這樣做”。注意這裏的語氣。一個人說“我這樣做,是因為我懼怕”,或者“我這樣做,是因為我生氣”,說話的語氣是完全不同的。他是在為他感到需要開脫的行為提出一個借口。但是相愛之人卻很少這樣做。請注意他們說愛這個詞時,是多麼的膽戰心驚,又是多麼的近乎虔誠,與其說他們在訴求一種減輕罪惡的情形,不如說他們是在渴求一種權利。這種告白幾乎就是一種誇耀。其中還有少許的輕蔑。他們“感覺像殉道者”。在極端情形之下,他們的話語真正要表達的是對上帝之愛的一種莊重而堅定不移的忠誠。
彌爾頓的大利拉說:“愛之法的理由早已超越了善。”這是問題的關鍵。在愛的法則中,“在愛中”,我們有我們自己的“法”,一種我們自己的宗教信仰,我們自己的神。在真正情愛存在的地方,違抗他的命令,就像是背教。然而,那些真正的(根據基督教標準的)誘惑,卻以義務——準宗教義務的口吻,說出對愛的虔誠而狂熱的行為。他在相愛者的周圍建立起了自己的宗教。本傑明?貢斯當曾注意到,情愛如何在幾個星期或幾個月內,為他們創造了一個似乎是無法追憶的共同的過去。他們不斷地帶著驚奇與崇敬去重溫那些日子,就像那讚美詩作者重現以色列的曆史一樣。其實,它就是愛之《舊約》;記錄著對他所選擇的一對,直到他們第一次知道他們曾經是情侶那一時刻的愛的評判和仁慈。從此以後,它的《新約》就會開始。
他們現在處於一種新的法律之下,處於與此相對應的(在此宗教的)美德之下。他們是新生事物。情愛的“精神”取代了所有的法律,他們絕不能使它“傷悲”。
似乎所有他們在其他方麵不敢做的行為都得到了認可。我的意思不單單是,或者主要是指那些褻瀆貞潔的行為。他們很可能成為對外界不正義或者不仁慈的行為。他們好像會是對情愛虔誠而熱情的證據。這對戀人,可能會以一種近乎犧牲的精神對彼此說:“正是因為愛,我才忽視了我的父母——丟下我的孩子——欺騙我的伴侶——在朋友最需要我的時候,辜負了他們。”在愛的法則裏,這種種理由,冒充了良善。那些信徒甚至可能會從這種犧牲中,感受到一種非同尋常的價值。供奉在愛情聖壇上的祭品,還有什麼比人的良心更昂貴嗎?
一直以來,那個冷酷的笑話正是這種似乎發自永恒天國的情愛之聲,本身卻未必依然是永恒的。它在我們所有的愛之中,惡名昭著,是注定要死亡的。世界充滿了對他善變情感的聲聲抱怨。令人困惑不解的是這種變化無常卻和他的聲明永恒相結合。相愛,就是打算一生不離不棄就是承諾一生一世的忠誠。愛使得山盟海誓不必言說;愛要立下誓言,勢不可當。“我會白首不渝”,這幾乎是他開口就會說出的話。沒有虛偽,隻有真誠。沒有什麼經驗會治愈他的這種困惑。我們都聽說過每隔幾年就又戀愛一次的人。每一次,他們都由衷地相信“這一次是真正的愛情”,他們相信他們的躑躅將一去不複返,相信他們已經找到了真愛,找到了真實的自我,並將至死不渝。
不過,從某種意義上講,情愛做出這種承諾是正確的。墜入愛河這件事本身的性質,決定了我們拒絕接受轉瞬即逝的愛這一難以忍受的觀點是正確的。情愛縱身一躍,就跨越了自身那堵厚重的高牆,它使得欲望本身變得無私;將個人幸福棄之一旁,如同平凡瑣事一般,而將愛人的利益植入我們的心中。我們不由自主地、毫不費力地,就履行了愛人如己那個法則(盡管隻對一人)。如果上帝之愛無人爭搶時就占據了我們的內心,那麼對我們來說,情愛是一種象征,一種預示。這甚至(更好地加以利用的話)是對此的一種準備。僅僅回到從前的狀態,僅僅再一次“跳出”情網,這是——如果我能創造一個令人厭惡之詞——一種反救贖。情愛被迫承諾其本身無法實現的東西。
我們能夠這樣無私、自由地生活一生嗎?恐怕一個禮拜都不能。
在可能最好的愛人之間,這種高度的狀態也是斷斷續續的。過去的自我很快就不像原來那麼死氣沉沉——仿佛在宗教皈依之後的情形一樣。不管在哪一種狀態下,他或許被暫時打倒了;但他會迅速地站立起來;如果他不能站立起來,至少會爬起來;如果他不是咆哮,至少會回到他粗魯的聲聲抱怨或者可憐的苦苦哀求中。性愛也常常淪為單純的性愛。
但是這些墮落,將不會摧毀“兩個得體而明智”之人的婚姻。
那些必然受此威脅並可能被毀掉的婚姻,是那些對情愛盲目崇拜之人。他們本以為情愛擁有神一般的力量和真實。他們期盼純粹的情感必然會為他們做一切,並將永遠地堅持下去。當希望變成了沮喪,他們會對情愛求全責備,或者,更多情況下,是苛責他們的伴侶。然而,實際上,情愛已經誇下海口,並且在你回眸一瞥中,展示了其承諾的成果,已經“完成了他的本分”。他儼然一個教父,發出愛的誓言。是我們必須信守誓言;是我們必須努力使我們的日常生活與他展現給我們的生活和諧一致。當情愛不再,我們也必須做情愛要求做的事。這是所有優秀的情侶所知道的,盡管他們不善思考、不善言辭,隻能用一些慣常的習語來表達,諸如“艱苦與順利相隨”,不要“期望太多”,要有“一些常識”等等。所有美好的基督徒情侶都知道,這種方案,聽起來樸素,除了憑借謙恭、仁愛、神聖的美德之外,無法得以實現。從某一特定的角度看,這的確是整個基督徒的生活。
因此,情愛就像其他愛一樣,但是因為它的力量、甜美、驚駭、高瞻遠矚,更加引人注目、展現了其真實的狀態。他本身無所作為,然而,如果要保持情愛,他必須有所作為。他需要幫助,因此需要加以製約。情愛之神死去後會淪為魔鬼,除非他服從上帝。如果他毫無例外地死去,在這種情形下,倒是一種萬事大吉。但是他會繼續活下去,毫無憐憫地把兩個互相折磨的人拴在一起,使每一個人都遍體鱗傷,每一個人都愛恨交織,每一個人都貪婪地接受,偏執地拒絕贈予、忌妒、懷疑、憎恨,為搶占上風苦苦掙紮,堅決地要求自由,卻不允許對方享有任何自由,終日以“吵吵鬧鬧”為生。讀讀《安娜?卡列尼娜》,不要認為這種事情僅僅發生在俄國。那種情侶間“吞掉”彼此的古老的誇張手法,幾近真實,令人恐怖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