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精是一種神奇而又難得的生物。它們總是堅持不懈地騷擾城鎮周圍的小村莊、伐木場和礦場,就好像這是它們天生的職責……很奇怪的,這就給冒險者們提供了不少的金幣和機會。一個聰明的人會知道要想屠龍,先要從地精屠起。或者史萊姆什麼的也行,話說回來,有人說地精還是龍的遠親呢。所以還是屠地精吧。
作為一個好少年,李天河一直將周圍地區維護和平的任務為己任。正好傳出有一個倒黴的地精偷了城裏有名的貴族大人弗朗西斯的一瓶葡萄酒……而這葡萄酒,珍貴程度高達上千金幣的一瓶,所以李天河就毅然決然地扛起了尋找這瓶葡萄酒的職責。這樣才能讓其他的冒險者無功而返,氣死弗朗西斯大人。他決定去最近地精經常突襲出現的伐木場查看一下!這些地精除了喜歡偷有錢人的東西也就罷了,還喜歡騷擾這些無辜的勞動人民。
在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裏,去郊外繁盛茂密的樹林和草地間……呼吸一下新鮮的空氣!幹掉幾個凶殘威猛的地精!這是多麼美好的運動,多麼完美的一天啊?!
殺地精這種運動毫無疑問不是隻有李天河一個人參加,這對於地精來說並不是問題。因為它們經常在這項充滿榮耀的運動當中取得勝利。許多冒險者都悲慘地被它們打昏,並且扒走了全身的裝備。當然,如果是女冒險者的話,它們還會比較禮貌的留下幾件衣服。地精們的數量優勢並不是它們最恐怖的地方,最可怕的地方在於,它們從來都是有計劃的出擊……對於它們來說,這些冒險者簡直就像是小學生一樣,根本在它們麵前就毫無取勝的機會。如果它們玩英雄聯盟一定很厲害。
為了殺死地精,李天河準備了很多東西,比如上好的幹糧,泉水,以及一身萬一沾染了地精血之後可以換上的幹淨衣服。哦,好吧,這些或許和一般冒險者所準備的大劍、長柄斧和流星錘什麼的不太搭調,但李天河怎麼會需要這些武器呢?他隻要一樣東西,那就是他自己的雙手,那就足夠了。正所謂沒有槍沒有炮,敵人給我們造,一般都是小地精搶別人東西,現在終於輪到別人搶它們的了。實際上,這些東西隻不過是他野餐的道具而已。
李天河並沒有指望第一次就會遇上大量的地精,地精這些小東西一般都是先單獨被殺掉幾個,之後其他人再姍姍來遲地報仇,這雖然有些讓它們看上去不是那麼聰明,但是其實這樣更避免了它們被大規模圍剿。一旦來的不僅僅隻是一個或幾個楞頭青冒險者,而是穿著鐵罐頭一樣盔甲的正規部隊,它們就可以隨時讓大部隊撤離。
地精們的巢穴總是建立在地下,因此它們有許多地下的隧道可以隨時撤離。
李天河來到的這個森林名字叫做多斯森林,理論上多斯森林裏的一切都是屬於阿卡拉多國王的,阿卡拉多國王擁有整個丹尼爾王國,而這裏是他的首都附近的森林,自然也應該屬於他。可惜這些地精們並不是如此認為,然而地精也不是惟一有著這樣想法的,在這森林裏還有一些更加恐怖的生物,比如狼人和樹精,他們也同樣不這麼認為。阿卡拉多國王被悲劇的無視了。
而狼人和樹精,他們可是要比這些小地精恐怖多了。靠著這些初來乍到的冒險者毫無疑問對上他們是沒有勝算的。因此阿卡拉多國王為他熱情而又勇敢的冒險者子民們建立了一套冒險者體係,在這套體係下,冒險者們有著明確的等級之分,更高級的冒險者享有更多的優惠,但同樣的也要相應的承擔更多的責任!!!!
每一個冒險者都有著自己的職業和拿手好戲,可惜李天河不是一個劍士,也不是一個魔法師,更不是酷炫的刺客,他甚至連一個武鬥家也算不上……怎麼說呢,他應該算是一個野蠻人吧,但是如果是野蠻人,也應該擁有一些基本的戰鬥技巧,還有一把大斧頭,或者一把大錘子,當然有些文藝點的還用雙手巨劍,而李天河卻完全沒有這些東西,他依靠的,就隻有絕對的力量速度而已。不過這麼一說,他自己都感覺帥。
就這樣,李天河因為隨身沒有攜帶任何的武器和裝備,所以太帥導致很快就被地精們給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