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蒙多,曾經在戰場上浴血奮戰,被人們稱為“戰神”。然而,如今的我卻在這喧鬧的市井中,賣起了雞爪。
“蒙多,給我稱兩斤雞爪。”一位熟客走進我的攤位說道。
“好嘞,馬上就好。”我熟練地稱好雞爪遞給客人。
“蒙多,你以前在戰場上那麼英勇,怎麼現在賣起雞爪了?”客人好奇地問。
我笑了笑說:“戰場的日子已經過去,現在我隻想過點平靜的生活,賣雞爪也挺好的。”
客人點點頭:“也是,不過你這雞爪味道確實不錯。”
“謝謝誇獎,您慢走。”我微笑著送走客人。
中午時分,天氣炎熱,攤位前來的客人不多。這時,一個年輕人走了過來。
“老板,你這雞爪怎麼賣?”年輕人問道。
“二十塊錢一斤,都是新鮮的,味道很棒。”我回答道。
“能便宜點嗎?”年輕人討價還價。
“小夥子,這價格已經很實惠了,不能再少了。”我說道。
年輕人猶豫了一下,還是買了一斤。
“蒙多,聽說你以前是戰神,真的假的?”年輕人一邊付錢一邊問。
“都是過去的事了,不值一提。”我淡淡地說。
“那你為什麼不繼續在戰場上殺敵,反而來這裏賣雞爪?”年輕人追問。
“戰場殺戮太多,我累了,想換一種生活方式。”我解釋道。
年輕人若有所思地離開了。
下午,來了一位大媽。
“蒙多,給我來三斤雞爪,我孫子特別愛吃。”大媽說道。
“好的,大媽,馬上給您稱。”我說道。
“蒙多啊,你這雞爪做得好吃,人也實誠。”大媽誇讚道。
“謝謝大媽,您喜歡就好。”我笑著說。
“對了,蒙多,你這戰神的名號是怎麼來的?”大媽好奇地問。
“在戰場上奮勇殺敵,大家就這麼叫了。”我簡單地回答。
“哎呀,真了不起,不過現在賣雞爪也不錯,安穩。”大媽說道。
“是啊,大媽,我現在就想把這雞爪生意做好。”我說道。
傍晚,攤位前來了一對情侶。
“親愛的,我想吃雞爪。”女孩說道。
“老板,給我們稱一斤。”男孩說道。
“好的。”我稱好雞爪遞給他們。
“老板,你這雞爪看起來很誘人啊,聽說你以前還是戰神?”男孩好奇地問。
“都是過去的榮耀了,現在我就專心賣雞爪。”我說道。
“那也很厲害啊,能從戰場英雄變成賣雞爪的老板,這種轉變不容易。”男孩說道。
“生活嘛,總是充滿變化,隻要努力,做什麼都能做好。”我說道。
情侶拿著雞爪離開了,我也準備收攤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