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臣猜到了(1 / 2)

宋希仁發現京都鄉試存在嚴重的違規情況:首先,主考壓令同考官呈薦;那什麼是“呈薦”呢?

考生首先被分到貢院不同的考舍進行考試,而每個同考官負責一片區域考舍的閱卷,他們相當於最初的評判,把所負責考舍的優秀試卷推薦給主考官,由主考官決定錄取不錄取,主考官不能強迫同考官推薦或淘汰某份考卷。

但是,宋希仁調查之後發現在這次京都鄉試中,出現主考官、協理大學士範進之以及都察院右副都禦史、京都鄉考副主考官都有涉及明示或者暗示同考官必須推薦其指定的的考卷中舉的現象。

其次是出現同考官向主考官請求錄取自己指定考卷中舉的情況,當然還包括同考官之間彼此相互推薦自己屬意的考卷中舉的情況。

原本同考官之間原本是相互獨立,每個同考官隻能負責各自的考舍考卷批閱,不能插手其他區域考舍。

而宋希仁也了解到在這次京都鄉試中,同考官之間有相互打招呼,讓對方錄取自己的人選的情況層出不窮。

最後京都鄉試更是出現“朱墨不符”的現象,比如京都府士子當中被討論的沸沸揚揚,地痞無賴、流氓混子常誌平中舉的情況,經過宋希仁查證常誌平這人仗著自己定遠侯的旁支,捐了個從九品忠顯校尉,在京中是欺行霸市,為非作歹。

隻是大家因事情又不是特別惡劣,所以,一般大家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之前並未傳到宋希仁耳中。

但是毫無疑問,常誌平在京都府內可以說是人盡皆知的“文盲”,大字不識幾個,這種人參加科舉能中舉,說明新科京都鄉試當中十有八九是存在“朱墨不符”情況。

如果說主考壓令同考官呈薦和同考互薦都是屬於官場潛規則,不太好查證,至於說“朱墨不符”這個事如果真的屬實,今科的京都鄉試科舉的問題就不言而喻,那究竟“朱墨不符”是怎麼回事呢?

“朱墨不符”實際上從前朝開始,科舉就有為了防止官員徇私舞弊,規定考卷一律得“糊名”的製度,也就是把考生的個人信息糊上,考官評判之後才能撕開糊名,抄錄考生信息。

不過後來發現,糊名也不能掩蓋考生的筆跡或者考卷上的記號,針對這個問題到本朝初期,聖宗年間朝廷又建立了謄錄製度。

所謂謄錄製度實際上是指,考生用墨筆作答的原始考卷稱為墨卷,而考試完畢後,有專門人員將墨卷糊名、編號,然後交給抄寫人員用紅筆重新抄寫一份答卷,新卷子叫作朱卷。

為了保證試卷的真實性,在謄錄過程中,謄抄人員抄寫的朱卷必須與考生的墨卷完全一致,即便墨卷中出現錯字、別字甚至塗抹,也必須完全照抄。

朱卷抄寫完畢以後,又有專門的校對人員將墨卷和朱卷進行磨勘,確認無誤後分別封存,墨卷存入檔案,朱卷交給考官審閱。

考官們評判朱卷後,再根據朱卷上的編號調出墨卷,撕開糊名,查看考生信息,這個過程要當眾開封,當眾填寫姓名,當眾放榜公布。

宋希仁發現常誌平中舉可能就是“朱墨不符”,這就意味著謄錄和磨勘製度都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京都鄉試必然存在舞弊行為。

宋希仁知道京都鄉試存在違規舞弊的情況之後,自然不敢耽誤,便連夜上書麵呈紹隆帝。

紹隆帝李睿雖然在對北衛態度上麵有些曖昧,包括武安侯穆青案的處理方式被人詬病,但紹隆帝作為南遷首帝,麵對強敵北衛,通過平衡主和派和主戰派,穩定朝堂局勢,和北衛劃河而治,包括選擇繼承人同時撫養李瑀和李璛兩人,不難看出紹隆帝是深諳帝王之術,不是那種徹徹底底的昏聵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