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陳伯伯,雖然路坦平現在已經不能和你相提並論了,但是我還是想問一下,你認為你與路坦平最大的差別是什麼?
陳(思考了一下)說:我們的不同主要有三點:一是信念,二是個人責質,三是公心與私心。我是北京的一所大學裏走出來的幹部。對於共產主義信仰是比較純粹的,不夾雜太多的其他東西,而路坦平是從基層幹上來的,可能與基層的不良環境和個人奮鬥曆程有關,我是個天下為公,四海為家的人,路坦平是個把河東看成是家天下的人,這樣一來我們的信念就不一樣了,我不能說一開始路坦平就沒共產主義信念,隻是他的信念是狹隘的,帶有地方保護主義色彩的。而我的信念是五湖四海的,沒有地方色彩。說到個人素質,這就不一樣了,路坦平原來是當兵的,又一直跟著首長,後來又到地方上工作,我們不能說他受黨的教育少,受領導的教育少,但是由於個人素質低,他所理解的共產主義,他所理解的市場經濟就比較狹隘,具有一定的突擊性的搞形象工程的味道,當然也有為自己謀取私利的成份。而我呢,在工作中幾乎沒有夾雜什麼私心,有人說我提拔白杉芸當煤炭廳廳長就是私心,這個我需要解釋一下,白杉芸和我的養女陳香是大學同學,她們拜了幹姐妹,我對那一套是反對的,事先也不知道,就連白杉芸後來私下向我叫爸爸我也從來沒有答應過,當時調白杉芸到煤炭廳完全是因為工作需要,我看白杉芸也挺能幹,並不是因為她與我女兒是幹姐妹。說到公與私,我在河東省也提拔了大批幹部,都是從工作出發的,沒有一個是因為私人關係,而路坦平就不同了,他提拔的幹部大部分是他的親信,除此他沒有提拔過一個與他沒有關係的人。拿王步凡同誌來說吧,他是原天野市委書記,到省裏至少也得提個副省長,可是因為工作需要,我建議他到河東省紀委任了副書記,他沒有什麼怨言,工作很出色,我當時用他就完全是為了工作,不帶一點個人私心,就連後來要從天野考察提拔一些幹部到省裏工作也是公心,他們我一個也不認識,完全是工作需要。雖然因故推遲了,但是那些人最終是要重用的的。我認為這三點是我和路坦平最大的區別。
王步凡插話說:“陳書記確實是個一心為公的人”。
捷:陳書記,你認為河東省出現的一些問題你有沒有過失?
陳:當然有。二○○三年國家實際上已經開始限製電解鋁企業了,但是我到河東省之後,沒有果斷地采取遏製措施,這是我最大的失誤,河東省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我個人也總結出不少的教訓,因此我已向中央遞交了辭職書,但我是一名黨員,一切要聽從黨中央的指揮,如果中央指批準了我的辭呈,我就到其他崗位上繼續為黨工作,如果中央暫時沒有批準,我隻要在河東工作一天,就要善始善終,站好每一班崗。
捷:陳書記,在你主政期間河東省發生了以路坦平為首的腐敗案,周薑嫄外逃又被抓了回來,苗盼雨外逃現在還沒有抓回來,苗盼雨轉移到國外的資金有幾個億,你對這個案子怎麼看?
陳:苗盼雨雖然外逃了,但案子已經定性,他們是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雖然路坦平沒有直接參與苗盼雨和路長通的犯罪行為,但是客觀上他做了幫凶,作了後台,可以這樣說,如果沒有路坦平這樣的人,河東省就不會出現這麼大的經濟案件,也不會出現經濟政治混亂局麵。
捷:陳書記,我認為對幹部的教育固然重要,但是教育不是萬能的,針對幹部貪汙腐敗現象,你有什麼打算?準備采取哪些措施?
陳:今年中紀委五次全會對黨員幹部廉潔從政細化具體了八條規定:一、不許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對送現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的,要堅決拒收,無法拒收的,要立即上繳組織。對違反規定送錢收錢的,一律先免職,再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二、不許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幹部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違反規定的,領導幹部要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責責令辭職,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三、不許幹預和插手各類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房地產開發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等市場經濟活動,違反規定的要進行組織處理或給予紀律處分。四、不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人或者親屬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支付、報銷,違反規定的,就給予紀律處分。五、不許用公款旅遊或故者以考察、學習、培訓、招商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遊;不得用公款支付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得購買、更換超過規定標準的小轎車,違反規定的,給予紀律處分。六、不許借紙喪嫁娶之機收斂錢財或侵犯國家、集體利益,不許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禮品饋贈。七、不許觀看淫穢影視書畫及表演,不許接受色情服務,違反規定的,要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領導幹部參與賭博的,一律先免職,再按照規定處理;到國(境)外賭博的,要從嚴懲處。八、不許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對跑官要官的,要嚴肅批評教育,並由組織部門記錄在案,兩年內不予提拔重用。在重要崗位上的要予以調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堅決撤下傑。是後備幹部的,取消其後備幹部資格。對行賄買官的要一律先免職,再按規定處理。對受賄賣官的,要依法依紀嚴懲不貸。對“跑官要官”製止不力、造成用人嚴重失察失誤的,要嚴肅追究責任。我深知教育不是萬能的,必須有過硬的帽度,因此省委決定,領導幹部因在經濟項目建設,救災防疫和日常工作如果有決策失誤,引發規模較大行為激烈持續時較長的嚴重群體性事件,嚴重影響生產、工作和社會等正常秩序的,或是領導幹部對突發性,群體性事件應對措施不力,處置方式不當,導致事態擴大,造成人員傷亡、較大經濟損失等嚴重後果負主要領導責任的領導幹部必須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