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溫州創業文化尋根錄(3)(1 / 3)

例如,北宋的王安石變法就企圖利用商品經濟來推動變法,所實行的市易、均輸等法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商品經濟的發展。然而,王安石還沒有從傳統的“抑末”思想中跳脫出來,王安石看不起工商業者,認為:“工者,治人之末者也”,政府應采取政策控製工商業的發展。他的建議是:“工商逐末者,重租稅以困辱之,民見末業之無用,而又為糾罰困辱,不得不趨田畝。”因此,王安石的市易、均輸等法,也用來對工商業者的活動進行過度的幹預。

永嘉學派的學者通過自己的所見所聞,深知工商經濟的重要性,對傳統的“重本抑末”或“厚本抑末”的觀念進行了無情的批判。葉適指出:春秋時期“通商惠工”,用國家之力扶持商賈經商,到西漢高祖劉邦時才開始實行困辱商人的政策,到漢武帝時期更用國家的力量控製工商業。他認為:

“夫四民交致其用而後治化興,抑末厚本,非正論也。使其果出於厚本而抑末,雖偏,尚有義;若後世但奪之以自利,則何名為抑?”在葉適看來,隻有士、農、工、商等從事不同職業的人都發揮了自己的作用,國家才能得到充分的發展,天下才得以太平,因此,“厚本抑末”是不正確的,何況,這種所謂的“抑末”,隻是國家政權奪取商人之利以自利的一種借口,根本談不上“抑末”。照他看來,政府應該像春秋各國那樣,以國家之力扶持工商業的發展。葉適的觀點十分鮮明,完全否定了長期居統治地位的重本抑末思想,在中國的古代經濟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葉適提倡發展商品經濟,主張官府給工商業者經營自主權,反對通過國家控製奪取工商業者的利益。他一再批評宋代的聚斂征榷製度,說:

“今天下之民,不齊久矣。開闔、斂散、輕重之權不一出於上,而富人大賈分而有之,不知其幾千百年也,而遽奪之,可乎?奪之可也,嫉其自利而欲為國利,可乎?嗚呼!居今之世,周公固不行是法矣。”

葉適批評王安石的市易法,認為其目的是用國家的力量與商人爭利,“其法行天下終以大弊”。他在談論宋代刑法比漢朝和唐朝輕,但比三代(指夏、商、周三代)重的原因時,又從經濟角度進行分析。他認為,“山澤之利,三代雖不以與民,而亦未嚐禁民以自利,均田輕稅而民無為生之苦”,即統治者不應通過國家力量,禁止百姓開發自然資源致富,隻有人民生活富裕安定,才能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

如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永嘉學派不僅反映了當時的我國南方特別是溫州工商業經濟發達的事實,而且他們實際上已成為工商業主的代言人。

那些反映“重本抑末”傳統的種種思想和做法,如輕視工商業的觀念,國家通過專營與工商業主爭奪經濟利益的做法,都在永嘉學派那裏受到批判。

重視工商業,主張國家讓工商業自由發展,已成為永嘉學派經世致用思想的重要體現。這些思想,即使在商品經濟比前代有了很大發展的宋代,也是難能可貴的,在中國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義。

《浙江文化史》作者對此評論道:“反對中世紀外在超越的思想教條與權威,追求一種現實和主體自我的精神,這恰恰是中西方哲學近代化過程中最大的相似之處。”從這一點出發,他們認為南宋時期的事功學和心學兩大學派,“首先開始在各自的思想學說中確立了近代理性所必需的現實精神和主體精神”,因此“中國近代思想啟蒙的曆史起點應是南宋”。可以說,至今為止,溫州還沒有一種像永嘉學派那樣的光輝思想,在中國學術史上占有如此崇高的地位,也沒有一種像永嘉學派那樣的思想,深深地影響了後世的溫州人。

北宋中期,程顥創立了理學,南宋時期經朱熹的發揚光大,理學在士大夫中的影響日益擴大,最終成為束縛人們思想的一根鎖鏈。理學主張存天理,滅人欲,即每個人隻擁有崇高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而不考慮自己的物質條件和人生享受。然而,當許多地方的士大夫羞於談論工商,崇尚不顧物質條件的修身養性時,溫州的思想家卻樹起“事功”的大旗,勇敢地向“重本抑末”的傳統思想挑戰,為工商業者說話,大聲呼籲朝廷為經商致富提供更大的方便。就此而言,永嘉學派的思想體現了溫州的重商文化和務實文化,它是以溫州的社會經濟、文化土壤為根基的。反過來,永嘉學派講究實效、注重功利的思想及其價值取向,以及重視物質生活重視工商的思想觀念,又有力地影響和強化了溫州的地域文化,構成了溫州曆史發展中的“遺傳因素”。這種“遺傳因素”滲透在溫州人的骨髓裏,並在以後的八九百年中得到了承傳和表現。

溫州學者在分析溫州之所以率先發展私營經濟,勇於創業成功致富的原因時,無不認為得益於祖先遺傳的創業文化,並用充滿感情的語言,表達對開創商業之風的祖先和創造了精彩的永嘉學派思想的古代學者的崇敬。

他們認為,溫州文化是一種有別於儒家文化的獨特的商業文化,深受宋代永嘉學派的功利思想和重商思想的影響。即使在受極左思潮統治的文革年代,溫州人也沒有接受多少計劃經濟的思想,市場經濟的神經始終緊繃著,一有機會就要予以表現。這也是溫州的私營經濟在極其困難的條件下頑強存在並率先得到發展的文化上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