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你應該叫我姐夫。
雖然,我隻和你姐姐談了三天的戀愛。
十八歲這一年,我高中畢業,考上
了自己滿意的大學。
也在這一年的暑假,追上了自己喜歡的女孩。
她叫章陽陽,是個想太陽一樣璀璨奪目的姑娘。
我們初中就是同學,那時候我學習成績很差,每天隻知道瞎玩和拽女生辮子。
但為了她,我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
後來也為了她,每日通宵達旦地學習,最後考上了 B 市的一所綜合類大學。
隻因為她說,她會去 B 市的藝術學院。
高考過後的暑假,我拿到了錄取通知書,在躊躇了數天後,我終於鼓起勇氣向她告白了。
我怕她進入大學後,會被更多人看到,會有人把她搶走。
在她點頭的一剎那,我覺得自己的眼前在放一場盛大的煙花,整個世界都在為之歡呼雀躍。
她笑著說:「初中時候,我就注意到你了。」
十八歲,我擁有了這個世界上最大的驚喜。
但不過三天時間,她就變成了一具冰冷的屍體。
我們還沒來得及牽手,還沒來得及走過這個城市的大街小巷,也沒有一起在 B 市開始美好的校園戀愛。
一切,就結束了。
我進入了一場永遠不會醒來的噩夢。
然後就是絕望。
她被人殺害的照片還被人拍下來發到了網上。
網上各類的聲音都有,有說她穿得太少了才會招蜂引蝶,有說她這麼晚出門肯定不是什麼正經的女孩,還有說她說不準就是做那種工作的,和客人引起沖突才被殺死。
我感覺自己的胸膛氣得要炸了,我不停地在網上和那些人爭論,不斷地為我的陽陽發聲,想要把大家的注意力引到還沒有被查出來的罪犯身上,希望找到更多的證據。
可直到六年多過去了,這件事被大部分人忘了,我渾渾噩噩地讀完了我的大學、開始工作,那個天殺的犯人,還是沒有被找到。
而我,因為心情煩悶,每日作息不規律,抽煙酗酒成性,得了癌癥。
在我查出癌癥的時候,我設計的遊戲正好獲獎。
我沒有一絲的開心,反而將自己的獲獎名額送給了我的大學同學。
畢竟,他可以因為這個獎項有美好的前程和嶄新的未來。
而我……在六年多前,已經死了。
我辭了職,瘋狂地開始尋找那個罪犯。
我希望在我死之前,我能將他也送往地獄。
這
些年,我一直自學黑客知識,又利用自己在電腦編程等方麵的天賦,黑入了警方的內部網,找到了當年的卷宗,深入地了解到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