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慢慢靠近他,像是收了毒牙的野獸,卻在暗中尋找著那天監控的畫麵。
那些畫麵,足以證明殺人的不是我,而是他喬安錦!
距離開學還有一個月零十天,我必須擺平喬安錦。
(17)
我將我的東西,搬到了喬安錦的屋裏,雖然隻是一墻之隔,但卻如同進入了兩個世界。
我沒有像對大叔一樣百般討好他,我在他麵前早已摘下來了「柔弱女孩」的麵具,而是個為了報仇可以將工具毫不眨眼地捅進人胸膛的兇手。
我們像是情侶一樣的生活。
早上,他會叫我起床,可我會罵他傻 x,讓他滾。
老娘在大叔那演了整整一個月的戲,吃不好睡不好的,現在竟然還不讓我睡,簡直慘無人道。
他不生氣,還會做好吃的早餐給我吃,時不時地拿出「我這麼大的時候,媽媽可不忍心看我不吃早餐,你好好吃飯,否則媽媽會擔心的」等婆媽的話教育我。
就連晚上睡覺,還會通過監控攝像頭看我有沒有蓋被子。
有時候,我會想,他這麼缺愛的嗎?竟然對這場戀愛遊戲如此的認真。
後來混熟了,我們開始玩他開發的遊戲。
不得不說,他是個天才。
在軟件開發這方麵,簡直讓人頂禮膜拜。
我高興了,會說他如果能活得久一點,就沒喬布斯什麼事了。
這時候,他會笑,笑得眉眼彎彎,很是接受我的贊揚。
他還給我說,他之所以會成為一個黑客,是因為他最偉大的發明被同事搶了功,所以一氣之下離職、自學
黑客,然後就起了偷窺的念頭。
再之後,就發現了我的秘密。
他說我像是他昏暗生活中的一縷光。
因為我比他還要像行屍走肉,還要黑暗。
在我的身上,有一種讓他著迷又窒息的氣息。
所以,他就開始偷窺我。
說這話的時候,他眼裏帶著一絲邪氣,就好像是個真正的變態。
我無數次想要趁著他熟睡的時候殺死他,但他半夜睡得輕,經常會自己咳嗽得難以入眠,讓我也沒有機會下手。
我越來越不堪,像是一攤沒有追求的爛人。
就好像真的像他說的那樣行屍走肉、充滿黑暗氣息。
每天,我會宅在家裏,和喬安錦打打遊戲、磨磨嘴皮子,隻有在偶爾和媽媽報平安的時候才恢復一點生氣。
媽媽不知道我已經「殺了」大叔,但不知道為什麼,平時和我保持暗號聯係的媽媽,最近沒有主動聯係我或者很少聯係我。
這期間,我多次進入喬安錦的臥室,對著他的電腦下手,但都沒有成功。
他的電腦像是經過改裝的,有多重保護,我無從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