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說那些話的聲音很低,江警官也以為是閑談根本沒開錄音筆。
所以,他再怎麼問,我都不肯承認自己說自己父親要拐賣自己。
弄得他也沒辦法了。
所以後來,我真的被爸爸帶走時,江警官還是不放心,跟了上來。
我看著他的車,小心翼翼地跟在後麵。
知道自己做的,成功了。
而當爸爸一係列行為都變得詭異時,在有一天中午爸爸去買煙,劉叔叔去上廁所的時候,江警官主動找到了我。
他說,劉叔叔不一般,要我小心。
然後,
他終於同意了,我之前說的計劃。
算是趕鴨子上架,他也沒有別的辦法了。
畢竟,我越來越接近那個拐賣組織。
還有一些警方掌握的證據,他沒有給我細說。
之後通過一些小手段,我一直和江警官聯係。
就連逃跑、躲在豬圈和拐賣小孩子,都是他們和我商量好的。
那個小孩,就是之前女警官的娃娃,膽子極大,而且很聰明,會演戲。
他們那時候已經看出來了劉叔叔的身份,也知道了他們把我送去南方的目的。
隻不過,要一網打盡整個拐賣組織,需要時間。
在最後行動之前,江警官對我說:「我曾經是一名特種兵,槍法極準。你想辦法把那個人引出來,記得身子往前傾,離他的頭遠一點。」
這也就,有了後麵的一切。
(35)
爸爸的死,算是我一手促成的。
我故意在劉洪麵前,說他要和警察合作。
對於那些刀尖上舔血的犯罪分子,寧可錯殺不會放過。
爸爸雖然罪有應得,但我還是把他燒了,買了個骨灰盒給他。
就當是感謝他給了我一半的生命吧。
隻不過,我沒有把他葬在媽媽的身邊,反而把他的骨灰沉入到了海裏。
因為我聽說,海水下麵很冷,冷得入骨。
如果真的是那樣,也算是一種懲罰。
對他當年所作所為,和後來知錯不改的懲罰!
在服藥治療,再加上停掉富有傷害性的藥物後,我能想起來的東西越來越多。
我終於想到了這個「爸爸」是怎麼來的。
十九年前,媽媽也才二十歲出頭,是個清純靚麗的大學生。
在某次夜晚回家的路上,被爸爸堵在了小巷子裏。
他們並不認識,爸爸比媽媽大整整八歲。
那晚,發生了媽媽這輩子都不想回憶的事情。
然後有了我。
又因為媽媽的身體特殊,不能做手術,隻能把我生下來。
爸爸,或者說那個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