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錯了,你母親確實是被你弟弟殺的。我們已經破解了他的手機,在手機上麵找到了你弟弟方少輝和你母親的聊天記錄。」
「方少輝在外欠了一筆債,企圖向你母親要錢不成,後又勒索。而且你母親在這半年中多次為你弟弟償還債務。崩潰中,兩人起了爭執。最終,你弟弟沖動殺人。」
「經過法醫解剖,你母親的臉被按進鍋裏前其實已經死了。但你弟弟不解恨,還是將她的臉按在了鍋內,可見殺人和報復的決心。」
聽著江警官說的這些話,我完全傻在了當地。
我終於明白,為什麼之前我去偷手機,警察局內的人沒有懷疑我。
我在葬禮上埋藏東西,他們也沒有懷疑我。
甚至後來還多次對我露出憐憫的目光。
原來在他們看來,我就是一個被家裏逼瘋了的,可憐的,無辜的,有精神病的小姑娘!
(25)
十幾天後,我的案子終於被判了下來。
由於不少證據指向是我殺死了弟弟,又有我的口供,案子以「精神疾病發病」、「誤殺」來結案了。
而我,按照法律規定,要由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進行醫療救治。
那個男人,也就是我的爸爸,從看守所領走了我。
我在看守所的這段時間,一直在服藥。
所以病情已經好了很多,甚至已經和一個正常人沒什麼兩樣了。
但是警方那邊對我的醫學評估,依然認為我存在有精神疾病和危險。
爸爸將我領出來後,直接打開了車門,笑著摸了摸我的頭:「以後,就我們父女相依為命了。」
我羞澀地低下了頭,有些不習慣爸爸這樣親昵的動作,卻多少在心裏有些依戀。
上車以後,我發現車上不隻是我們父女倆,還有一個男人,長得十分高壯,臉上有一道淺淺的疤。
說實話,那人打量我的眼神,讓人有些害怕。
「這是劉叔叔。」爸爸介紹著旁邊的男人。
我隻能乖巧地喊了聲:「劉叔叔好。」
車子啟動後,爸爸說要帶我離開這個城市,去更好的城市就醫。
我隻是輕輕點了點頭,過了許久才有些怯怯地問道:「那我以後,還能讀書嗎?」
爸爸大聲地笑了起來:「沒想到我閨女還是個書呆子。放心吧,爸都給你安排好了,隻要你病情好了,考大學沒問題。這是我之前答應過你的!」
這讓我欣喜若狂。
爸爸有些奇怪,即便是晚上都不肯住賓館,隻在一些荒郊野外沒有監控的地方入睡。
買東西,也總是小心翼翼的,像是在躲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