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3 / 3)

“護廠?”

“他們聽說焦亮要把宮總賣剩下的機器拉了去賣,又聽說賣了錢並不給工人發工資,就組織起來,守衛在車間大門口,不許把機器運走,並揚言與其讓領導賣了錢吃喝玩樂,不如自己賣了發工資,現在雙方正對峙著,弄不好會出現流血事件,在這種情況下,吳總最好回避。”

吳桐問:“這事王總知不知道?”

小汪說:“肯定聽到風聲。一上班她就叫司機拉著出去了,把手機也關了。”

吳桐心想王梅也躲了?想想又覺得不太可能,一事當前,副職可以躲,一把手是躲不掉的。

他問小汪:“焦亮在不在現場?”

小汪說:“他在,態度很強硬,聽說還和派出所做了溝通,一打電話警察就趕過去。”

吳桐覺得事情非同小可。思忖著。似自語又似問小汪:“要是真的發生流血,那會怎樣呢?”

小汪說:“很清楚,傷了運機器的人,工人負責,傷了自己,按倒黴處理。”

“為什麼?”

“焦亮是領導,有權對公司事務做出決定,錯了不錯;工人違抗領導的意誌,不錯也錯。”

吳桐覺得小汪說得對。焦亮所以氣勢洶洶也正應他知道這個,吳桐意識到常班長他們處境險惡,他甚至覺得是焦亮故意設置的一個陷阱,等著工人去跳。

他說:“小汪,咱們趕去機械隊。”

小汪似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驚訝地望著吳桐。

他說:“這事別人能躲,我不能。”

“為什麼?”

“你知道的呀。”吳桐說。

小汪不吱聲,回到駕駛座。

車開後吳桐拿出手機給畢可超掛電話,畢可超說他在外地出差,過幾天就回去了,回去趕緊聚聚。吳桐說不是聚不聚的事,他把眼前的事簡要說給畢可超,也是老套路了,畢可超自然心領神會,他說你要去,就要想辦法就是把工人阻攔住,不管焦是不是蓄謀,一出事工人就罪名成立。他問什麼罪名。畢可超說暴力抗法呀。吳桐說狗屁,他個焦能代表法,反對他就是抗法?畢可超說你這人,是不是得給你上一堂普法課,這麼幼稚。聽我的沒錯。吳桐想想畢可超的觀點和小汪基本一致,不再說。

機械隊大門口人頭鑽動,聲音嘈雜。小汪問要不要把車開過去,吳桐說開過去。下了車吳桐沒見焦亮的人影,隻見包括常班長在內的工人手持鐵棍擋在大門口,與一夥搬運工對峙,情勢劍拔弩張,隨時都有發生火迸的可能。吳桐心想既然焦亮不在,自己便可代表公司處理問題,用畢可超的話說是代表法。他決定先震住這夥外來搬運工,朝他們高聲說:外人誰也不許進到工廠裏。一句話使吵嚷聲靜下來,都朝他望。搬運工中一個頭目模樣的人斜眼盯著他看,出口不遜:你是什麼鳥人!小汪衝上前指著他的鼻子大罵:操你個媽,你才是鳥人,敢跟我們吳總要混,好大的狗膽。工人那邊跟著喊:他敢罵吳總,揍死這小子。那個頭目被震住了,熄了氣焰,卻心有不甘,說:是焦總讓我們來拉機器,你們倒底是誰說了算?吳桐一時不知該怎麼回答,也確是個不好回答的問題,可他知道必須跟上話,他咽了口唾沫說:誰正確誰說了算。

那頭目怔了一下,大概這說法對於他太陌生,甚至有些滑稽,哼了聲說:開什麼玩笑,我們是給錢幹活,管什麼正確不正確。小汪質問:不管,給你錢叫你殺人也幹?!頭目反駁說:拉機器不是殺人。吳桐接說:工人不讓拉,你們硬要拉,發生衝突誰知道會出現什麼後果?你被打死倒黴,你打死別人得償命,你說殺人償命這條法律正確不正確?那頭目聽了閉口無言,想是吳桐給他描繪的這種結果使他心有膽怯,嘟嘟囔囔:他媽磕瓜子磕出臭蟲了,幹活還得先想好了正確不正確。小汪說:對呀,不能光低頭拉車還得抬頭看路。有人笑了一聲,又有人跟上笑,氣氛變得輕鬆起來。那頭目朝弟兄們把手一揮,說:走,算看錯了黃曆,自認晦氣。吳桐鬆了一口氣。可正在這時焦亮不知從哪裏鑽了出來,擋住撤離的搬運工,訓斥說:哎,你們要幹嘛!趕快運機器嗬。頭目沒好氣:焦總,你們七口子當家八口子主事,倒底是誰說算嗬。焦亮眼看著吳桐說:我是地產公司經理,我不說算誰說算。頭目指著吳桐說他不讓我們搬運,我們聽你的還是聽他的。焦亮想想轉向吳桐說吳總你過來一下。說著朝沒人的地方走去,吳桐覺得可以和焦亮談談,便跟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