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本來就是傾斜的。絕對的平衡永遠都隻能是追求的目標。但是,這次的傾斜也太離譜了一點,所以不僅在臨港市,就是在廣東、在全國,都引起了法律界、企業界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作為臨港市兩家最大的國有企業的董事長兼黨委書記,雙雙出事,而且全部都是出了大事。但是處理的結果竟然如此不同,確實令人費解。
臨港市石化集團董事長兼黨委書記程思湧,把一個好端端的企業愣是給整空了,不僅企業原有的二十多個億的資產憑空蒸發,而且還欠下二十多個億的虧空,總共四十多個億的涉案金額,處理的結果是通報批評。
臨港市能源集團董事長兼黨委書記王天容,白手起家,幾乎沒要國家投資,基本上是用“BOT”和貸款、發行債卷、上市融資的方式負債經營,不僅使一個“開三停四”嚴重缺電城市一躍成為全國電力供應最充足的城市,而且還為國家創造了幾十億的稅收幾十億的淨資產,卻因為個人涉及受賄和來路不明資金共計四千餘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人們關注和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麵。
第一,我們現行的法律是不是公正?為什麼糟蹋四十個億沒事,而創造上百個億的同時涉案幾千萬就判無期徒刑?為什麼老百姓總是感覺“合法的不合理,合理的不合法”,是老百姓的感覺出現了問題,還是我們的法律本身出了偏差?按照臨港市某人大代表的觀點:凡是老百姓感到不合理的地方,就一定有官員腐敗。難道這兩起案子的背後也隱藏著腐敗?如果有,那將是比案件本身更大的腐敗。
第二,真的是“坦白從寬”嗎?在王天容的涉案金額中,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屬於“巨額資金來路不明”,這部分資金完全是她個人主動交代的,現在不但沒有為她減輕罪責,反而成了新的犯罪證據。而同樣還是在臨港市,一個比王天容更大的官,隻承認證據確鑿的罪行,如此,這個官銜和權力比王天容更大的官最後涉案金額隻有一百萬。在臨港市,這麼大的官隻有一百萬?鬼都不信。鬼不信,法官信,因為法官隻相信確鑿的證據,而不能以常理推論來定罪。如此,不是“坦白從嚴”了嗎?坦白到底是從寬還是從嚴?是不是名義上是坦白從寬,而實質上是把牢底坐穿?
第三,既然同屬於臨港市投資管理公司的兩個國有特大型企業的一把手同時都出了事,而且出了大事,作為他們的領導,臨港市投資管理公司的負責人在其中到底有沒有責任?有多大責任?誰來承擔這個責任?怎麼承擔這個責任?考慮到投資管理公司當初的領導早已升任更高的職務,假如真要追究領導責任,是追究現任投資管理公司的領導責任,還是追究這個職位更高的領導的責任?那麼高的職位,敢追究嗎?能追究嗎?而且,領導背後的領導的責任是不是也要追究?怎樣追究?誰來追究?什麼時候才追究?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本書的作者也是同一個城市的另一家集團公司的高層領導,而作者任職的這家集團公司也出事了,並且出了大事。怎麼都出事?難道全部是巧合,還是在這些巧合之中隱藏者某種必然性的動東西?出於大家都能理解的原因,作者隻能以小說的形式和化名的方式來陳述他所知道的真相並他表達自己的觀點。同時,作者不得不鄭重申明:本書所講述的故事屬於作者虛構,若與現實中的案例有相同或相似之處,純屬巧合。作者不承擔由於對號入座而引發的一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