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談談主角!
他叫阿酷·塞,按照理論來說是個孤兒,是被一個不知名的老頭,從垃圾堆裏刨出來的。當然這是別人說的,老頭可不會承認自己刨過垃圾!
之後,被老頭收養!吹牛的老頭,村民是這麼形容他的!開始充實而悲慘的人生。
首先,記事以前便開始為老頭做家務!其次,仍然記事以前開始,就沒吃過飯,連自己做的都沒嚐過,都是被老頭灌一種既苦、又辣、還酸的奇怪黑色液體,美名其曰節約糧食!最後,記事以後,自己便被老頭扔到,離和平村最近的鞍山鎮上打童工,說是體驗人生……
自此之後,老頭又開始酗酒大業,而阿酷每天的工錢一半都要進他的胃袋!餘下的才是一天飯錢,當然也是這個時候開始,阿酷終於嚐到麵包的味道,當時激動的他差點將工錢當麵包啃掉。
而老頭做的唯一的好事便是交會阿酷認字寫字!無可爭議,第一個會寫的字,便是自己的名字。阿酷問過老頭,自己為什麼叫阿酷。當時老頭胡吹牛皮:“你啊!~當時啊!天地昏暗,電閃雷鳴,狂風呼嘯……想我我玉樹臨風,瀟灑倜儻……一道閃電劃過,萬花叢中一嬰兒哭泣,當時我驚叫一聲“啊,酷!~”,就是這樣%……哈呼,哈呼!”
嗯,是這樣說的!如果不是爛醉如泥的話,也許還有點說服力。據村裏其他人說,老頭是餓的沒法子了,在鎮上刨垃圾堆時發現他的!
當時的確有驚叫“啊!酷!~”,不過好像是餓昏頭的老頭,把阿酷看成烤乳豬,一口咬了。導致阿酷肩膀上,留下去一塊不掉的牙印……
嗬!不管咋乎咋地,反正是平平安安度過十幾年!說也奇怪,阿酷一點也不向整天勞動的民工,反倒像富貴家庭的少爺。白皙甚至透明的皮膚,配上帥氣的麵孔,和修長的身材!如果打扮一下,絕對的帥氣決頂地粉嫩小白臉。
因此,老頭經常是吹噓感歎,自己這輩子最得意的事,不是幹掉多少劍聖,不是闖出多大名聲!而是養出你這個白白小子。
說道帥氣的臉蛋兒,就要說說,阿酷曾經差點被抓去做牛郎!也怪這件事,當時阿酷溜出鎮子,在森林中逃竄的時候,被毒素指猴抓傷臉。皮條客看其破了相,罵罵咧咧的隨手扔下,任其自生自滅,這才逃過追捕。靠著自己的意誌回到老頭家,數天之後才醒來!那時已經什麼事都沒了,不過帥氣的左臉上卻留下一道細長的爪痕。
當時,老頭可心疼了,說什麼這麼漂亮的臉蛋,弄出一道疤,造孽啊!狠狠的在自己沒痊愈之前,便將自己趕出村子打工,說是這兩天沒酒喝。
此後,阿酷不敢再打扮自己,開始留長頭發,蓬亂的頭發,難聞的體味,髒兮兮的衣衫。牛郎,可怕的職業……
西曆3412年5月2日,這是阿酷的14歲生日!這天黃昏,阿酷接到摳門掌櫃的工資,連聲謝謝之後退出搬運廠房!
“一,二,三……四,五!真摳,每天那麼勤勞工作,就五個銀幣!也不獎勵一下。”阿酷越發牢騷,“嗯!老頭的嘴越來越刁了,5個買酒!2個修房頂和修窗,還3個,晚餐和明天飯錢。唉!又要支出5個,咦?銅子!~”
阿酷帶著驚訝,將銀幣小心的放入口袋,拿著一個銅子:“不是吧!老板這麼好?多給了一個!嗯,買什麼好呢?美味的銬雞、香噴噴的肉包子還是熱騰騰的混沌?”
幻想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滴!一個銅子能買啥?一小塊摻著沙子,硬梆梆的黑麵包而已。不過,有總比沒有強!
“老板,來一塊黑……”阿酷咽咽滿口的津液。
“等等,阿酷!~”
“小五哥?你怎麼來了!老板放人啦?”阿酷奇怪的望著飛奔而來的小五。
“呼!呼!不,不是,老板他記起多發了你一分錢。這個,我拿走啦!”小五從阿酷兩指間扣出那一分錢後,轉身風塵仆仆消失在阿酷眼界中。
“啊!哦……一分錢?喂!我的錢,我的麵包啊!”阿酷看著消失的小五,一陣哀嚎。
“該死的老板,摳門的老板!一分錢也不放過。”阿酷提著酒壺,扛著修補的木材,罵罵咧咧的回到村子。
“老頭,我給你買了鎮上最好的酒!你要是在不告訴我你的名字,我,我就和你絕交……”阿酷對於老頭的名字一直耿耿於懷。
“啪!”一壺價值5個銀幣的黃花酒,驟然摔得滿地流淌!從不流淚的阿酷,眼中蓄滿晶瑩!許久從愣神中醒來。雖然知道遲早會發生,可是為什麼會這樣快?輕輕的走過去將趴在地上,毫無生氣的老頭扶上床躺下:“老頭,你要什麼,等我回來再說嘛!你忘了,櫃台上的酒,你早就喝光了!”
將一縷雜亂的頭發別入老頭的耳後:“也真是的,一糟老頭!還講什麼帥,你看我,亂糟糟,自然美!~”
“雖然說,現在窮,喝不起好酒,可是不代表將來啊!你不是答應我還要和我的喜酒的嗎?忘了嗎?老頭,給我醒醒!你看,今天我生日,我給你打了鎮上最好的酒,你嚐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