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的最後一天,陳默中午便來到學校,他和蔣紅怡約好一起吃午飯,一起過一個下午。他去南站接了蔣紅怡,到學校後,陳默把蔣紅怡送到女生寢室大門口,讓她回寢室把東西收拾好,他自己在寢室大門前等她。
他們又去了蓉曉飯店,那是他們第一次一起吃飯的地方。老板娘依舊那樣熱情,看到陳默和蔣紅怡進來了便立刻迎了上去,領著他們到了一張空桌邊。陳默先拉出一張椅子,讓蔣紅怡先坐下,自己再拉出一張椅子就坐。老板娘看到這一幕,笑著問:“你們想吃點什麼?”
蔣紅怡拿起桌上的菜單看了看,對陳默說:“你喜歡吃什麼菜?”
“隨便,你點的我都愛吃。”
“胡說,萬一我點一個特別辣的菜你也吃?”
陳默略顯尷尬,“我……盡量。”
“好啦,知道你不能吃辣,我特別喜歡吃土豆絲,想點一個。”
“真的啊,我也特別喜歡,就點一個吧。”
“好。”
蔣紅怡再點了一個菜後,把菜單遞給陳默,陳默卻笑著拒絕了,他讓蔣紅怡繼續點她喜歡的菜。其實蔣紅怡除了喜歡吃土豆絲之外,還很喜歡吃辣,但因為陳默口味清淡,她就沒有點比較辣的菜。
過了一會兒,菜都端了上來。陳默將筷子擦幹淨,先遞給蔣紅怡一雙,蔣紅怡沒有先動筷子,而是等陳默也拿起筷子之後,兩個人一起將筷子伸向盛著土豆絲的盤子裏,先嚐嚐他們自己最喜歡的菜。
陳默一邊吃一邊說:“嗯,甜的。”
“哪裏甜了?又沒放糖”,蔣紅怡不解。
“因為和你一起吃啊,就是甜的。”
“油嘴滑舌的”,蔣紅怡看了陳默一眼,笑著略低下頭,繼續吃飯。
吃過飯後,他們一起去逛街,隻是逛街,並不是買東西。晚些時候,陳默拉著蔣紅怡的手沿著江岸散步,互相分享假期的經曆,他們聊來聊去也就那麼幾件事,沒話說的時候,就隻管慢慢往前走,反正手拉著手,其他的都不重要。
傍晚,他們和任傑和趙欣彤會合,一起去食堂吃了晚飯,隨後在亭子那裏坐著休息,魚池裏的金魚看到他們,以為又有人拿食物來喂它們了,它們爭先恐後地把頭露出水麵,擠成了一團。水裏的金魚著實讓人心情愉快,然而美好的時光總是短暫的,過了一會兒,陳默他們就各自回教室準備上晚自習了。
教室裏,鄭海又在寫他的小說,假期裏除了寫作業之外,大部分時間他都用來寫小說了,可他依然沒有寫完。他時不時會停下寫作,微微抬起頭,用筆輕輕敲著腦袋,做沉思狀,構思故事情節。
鄭海的家境並不好,六、七歲的時候家裏繳不起他的學費,他到八歲才上一年級,所以他高一就十七歲了,比陳默大了兩歲。他學習很努力,成績一直都很好。十五歲時,他在他的語文老師的影響下開始搞文學,他在文學方麵很有天賦,不到兩年就加入了市作協,很多報刊雜誌都向他約稿,賺來的稿費全部充當自己的學費和生活費,有時還能有剩餘補貼家用。他是一個真正的才子,更是一個懂事的大男孩。
鄭海總是要先寫出手稿,再到學校機房將小說輸入電腦,最後用郵件投稿到各大報社。他最近這部小說被江城晚報報社采用後,報社要求他每周交一次稿,稿費也按周結算。能掙錢本是好事,但他還得完成學習任務,這確實是很辛苦的,他免不了偶爾發牢騷,有時還把筆扔了,但他總會把筆撿回來,傻笑著歎一口氣,繼續寫。
陳默從後門進來的時候,鄭海正從教室前麵走過來,手裏還拿著筆。
陳默問:“你在幹什麼?”
“哎,沒什麼,就發泄了一下”,鄭海笑著說。
陳默看到了鄭海桌子上的手稿,“小說寫得怎麼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