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紅媽媽出現頻率最高。)

3 媽媽很可能是鸚鵡的購買者,也是她賣掉了鸚鵡,原因不明。(離婚?)

4 這家人一天隻吃兩頓飯。

「等等,一天吃兩頓飯你是怎麼知道的?」我打斷朋友。

「鸚鵡曾經說過 10 點啦吃飯啦。7 點啦吃飯啦對不對?

「會在這兩個時間點吃飯的,第一頓是早午飯,第二頓是晚飯。很差的生活習慣。」朋友道。

「真有你的。」我贊嘆道,「不過這條線索有用嗎?」

「隻有這點線索,有用沒有先寫上吧。」朋友看起來有些焦躁。

「現在最主要的是找到那個女人,搞懂胖媽媽、瘦媽媽、黑媽媽是什麼意思,我預感解開這條線索,整個事件就清晰了。」

我問朋友要不要報警。

「報警有什麼用,我們現在隻有一隻鳥,其他的都是推測而已。」

線索隻有這一點,我們似乎走到死胡同了。

我感到一陣無力,一個孩子可能正在受苦,可茫茫人海,想找一個人談何容易。

「別著急,我再想想,一定會有辦法的。」朋友安慰道。

8

淩晨四點,我被一陣急促的電話鈴驚醒。

是朋友打來的。

「有線索了!看這輛車子!」朋友頂著兩個黑眼圈,語氣抑製不住地激動。

我忙看屏幕,朋友說的是女人騎著來寵物店的電車,監控隻拍到車子的下半截,隻能看到兩個車輪。

「我……什麼也看不出來呀。」

「重點不在這裏!女人是騎著這輛電車來店裏的,但她出門的時候,這輛車子卻沒有了!

「這是輛共享單車!」

我還是不明所以,共享單車能說明什麼呢?說明女人居住的地方離寵物店不遠?可這範圍還是太大了。

「隻要知道車上是從哪裏騎到寵物店的,不就能鎖定她的位置了?」

「可你怎麼知道……」

「我剛才給每一家共享單車的區域負責人都打了電話。」朋友尷尬地咳了一聲。

「我隨便編了個地址,跟他們說我那天大約幾點,從那裏騎到寵物店,結果一直顯示還車失敗,扣了我服務費,如果不解決我就打市長熱線投訴。你猜結果怎麼樣。」

「你……找到地址了?」

「沒錯!就在剛才,小黃車的負責人告訴我,那天確實有輛車子是從天瑞小區到寵物店的,但他們那邊顯示還車成功,因為車子緊接著又被另一個人騎走了。

「雖然這辦法有點笨,但終於……」朋友嘆了口氣。

「快去找那孩子。」

「明白了,你看你妝都沒卸,先去睡覺,找人的事交給我。

「你……別想太多……」我說。

朋友苦笑一下點點頭,滿臉疲憊。

我看了眼架子上單腿站著,腦袋縮在翅膀裏的鸚鵡,感覺眼睛酸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