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是我國南方中部的一個大省,國土麵積21.18萬平方公裏,2000年末人口6562萬人,人口密度310人/平方公裏。在當年湖南總人口中,市鎮人口占29.8%,鄉村人口占70.2%;或非農業人口占19.55%,農業人口占80.45%。2000年湖南省國內生產總值3691.88億元,居國內第12位;人均國內生產總值5639元,居國內第16位。總體而言,湖南省的城市化水平和工業化水平在國內居於中等偏下層次。當前,湖南經濟社會發展正處於重要的轉軌時期,國家將把生產力布局重心由沿海逐步推向內地,湖南麵臨著一係列重大發展機遇。在充分借鑒國內外城市發展經驗的基礎上,加速湖南城市化進程,建設較多的擁有良好經濟、社會和環境生態效益的現代化城市,構築結構合理、功能協調的城市體係,並把城市建設作為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的強有力的增長因素,是本書研究的核心內容。
一、國外城市化過程以及對湖南省的借鑒作用
(一)國外城市化發展概況
城市化(urbanization)指農業的人口及土地向非農業的城市(鎮)轉化的現象和過程,包括人口職業的轉變、產業結構的轉變、土地與空間的變化、基礎設施及生活方式的轉變等。城市(鎮)化水平一般采用人口城市化率,即城市(鎮)人口占總人口的百分比。
根據發達國家所走過的城市化道路來分析,城市化的過程從起步開始,大體上可以劃分為早期、中期和成熟期三個階段:城市化水平在30%以下為早期階段,該階段城市化水平較低,發展較緩慢;中期階段鄉村人口大量向城鎮轉移,城市化進程加速,城市化水平為30%~70%;城市化水平在70%以上就進入成熟階段,這一時期在高度城市化後城鎮人口比重的增長又趨緩慢甚至接近於停滯。從一些發達國家城市化曆史可以看出:城市化中期階段所耗用的時間,一般都比早期所耗用的時間少。例如,英國在城市化中期所耗用的時間比早期階段少一半。也就是說,在城市化的中期階段城鎮化過程明顯加快。
目前,西方發達國家大多數走完了城市化過程的早期和中期階段,進入緩慢發展的成熟期。城市化的發展趨勢也由注重城市規模,謀求集聚效應的“集中型城市化”向“分散型城市化”轉變,城市結構由單中心向多中心轉變,形成了具有與中央核心區互補和競爭的郊區次中心的現代多中心城市網絡結構模式。在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大城市較之中、小城市來說,大城市由於其經濟發展史更長,經濟結構更完善,市場發育更成熟,技術層次更高,其集聚效益、規模效益、區位效益比中、小城市表現得更為明顯;加之城市越大,基礎設施越發達,就業機會越多,居民能獲得的比較利益也越高,從而推動了人口向大城市彙集。1900年世界百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隻有11座,1950年達到115座,1990年增至342座。在單中心的大城市中,人口和工商業活動高度集中於狹小的建成區內,不可避免地產生了市中心區人口密度過高,工業企業過多,工業區與居住區犬牙交錯等現象,既導致城市交通、住房和基礎設施擁擠,又產生了一係列的城市環境問題,還帶來了特大城市“攤大餅”式的蔓生擴張。為了克服單中心城市模式存在的問題,許多國家和地區政府及城市規劃專家提出了多核心城市區域發展模式,引導大都市區向多中心城市演進。主要做法是:隨著郊區城市化的發展,逐漸將大城市的發展重點放到郊區,在大都市區周圍建設若幹衛星城鎮,作為疏散中心城市人口和產業的分散基地,同時采取多種戰略和措施,利用地價、稅收、福利等經濟杠杆手段,鼓勵人口和工業外移,從而大大推進了郊區城市化的步伐。這樣,不僅使大城市擁有地域寬廣、經濟發達、城市化程度較高的現代化郊區,而且推動郊區及城市吸引範圍內中小城鎮的形成和發展。如英國在1964~1978年共建設衛星城33座,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疏解作用,特別是在分擔大城市的部分產業職能、截留外來人口、發展地區經濟方麵發揮了較為明顯的作用。70年代後,法國於巴黎、馬賽、裏昂、盧昂周圍建立7座衛星城,對改善市、郊區地域結構,促進城市周圍地區開發以及大都市區多級中心結構的形成具有積極影響。又如巴黎埃夫裏等衛星城的建設,既促進了巴黎周圍廣大地區經濟水平的提高,又為巴黎大都市區由單中心向多中心結構過渡創造了條件。此外,巴黎衛星城的建設還注意協調外遷居民居住與就業之間的相對平衡,並將近郊副中心和遠郊衛星城建設緊密銜接起來,對完善城鎮規模等級體係和人口分布體係具有積極的意義。
在發達國家城市化的進程中,也難免會出現諸如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城市可持續發展麵臨挑戰等問題。為此,許多城市政府和專家都做出了一些有意義的嚐試。如加拿大的溫哥華市提出了城市規劃的可持續性;德國的弗賴堡注重城市生態環境的保護;美國的經濟學家與城市學家安東尼·道斯(AnthonyDowns)所著的《美國大城市地區最新增長模式(NewVisionsforMetropolitanAmerica)》一書中,提出了大城市地區的最新增長模式,以取代美國傳統的無限製低密度模式。
總之,世界經濟在不斷發展,各國城市化進程參差不齊。湖南省正處在城市化發展加速時期,如何正確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吸取國外城市化發展過程中的教訓,以可持續發展和超前的思路來完善我省的城市化建設,避免走彎路,使我省城市化道路能健康、持續、穩定地發展,是一項非常複雜的係統工程。為此,我們應該首先全麵了解國外的經驗和教訓,結合湖南實際,解決好城市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協調問題;城市發展與減少耕地占用的矛盾;城市集中化與分散化之間的平衡問題;以及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大量農村富餘人口,或失去土地的農村人口或棄農進城的人口,大量盲目流入大城市,造成大城市規模失控,在城市範圍形成一片環境、治安惡劣的市區等問題。
(二)國外不同類型城市化過程與區域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城市化與工業化、非農業化相互作用、耦合聯動、同向發展是世界經濟和城市化發展的一般規律,特別是在城市化初級階段和中級階段,工業化是城市化的主要動力,工業化與城市化兩個進程往往呈現出明顯的正相關性。據測算,發達國家1820~1950年的130年間,工業化與城市化發展的相關係數高達0.997。但是,城市化水平並非要與工業化水平完全一致才表明兩者是同步運行的,或處於協調發展之中。如從1790~1950年的160年間,美國的城市化與工業化被認為是同步推進的,但其工業化率與城市化率也不是完全相等的,兩者的差異呈波動性變化。美國在這160年間工業化率與城市化率的差距基本上保持在11%~23%的水平。此外,世界城市化發展過程也並非呈線性增長軌跡,而是呈非線性的一條稍被拉平的S形曲線增長軌跡。城市化滯後於工業化並非長期不變的現象,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主要是靠第二、三產業比重的上升。但到高級階段,第三產業成為城市化的主要動力,第二、三產業的增長對城市化水平提高的貢獻份額將呈較大的差異,第三產業的貢獻份額往往大於第二產業的貢獻份額。美國在1870~1970年的100年間,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主要得益於第三產業的增長,貢獻份額約為80%,第二產業的貢獻份額僅占20%左右。而且第二產業的作用主要是城市化的外延擴大,第三產業的作用則主要是城市化的內涵提高。
湖南省屬於我國農業大省,要提高城市化水平,必須大力發展第二、三產業。目前,湖南省必須大力實施對外開放戰略,帶動生產力要素的積極流動;使農業向規模經營和現代化經營轉化,促使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走向市場,從事第二、三產業;擴大招商引資力度,吸引國外的資金和技術,利用湖南的自然資源和人力資源優勢,發展第二、三產業,帶動湖南城市化發展進程。
在城市化加速發展的過程中,也要注意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城市的可持續性主要涉及以下內容:同代人之間的公平;跨代人之間的公平(包括社會平等、地域平等和管理平等);自然環境的保護以及在其環境容量範圍內生活;不可再生資源的最優利用;經濟的可行性和多樣性;社區的自力更生;社會成員的幸福;人類基本需要的滿足等。
德國城市環保運動的先驅——弗賴堡市就成功地實施了城市環境保護戰略。在它的經驗中顯示,在城市可持續發展過程中,生態環境保護與發展的關鍵不僅在於對交通和生產過程中造成的環境汙染進行治理,更重要的在於如何減少城市資源的利用和減少環境汙染物質。由於城市環境汙染物來源於城市社會的各個方麵,發動社會多個層麵參與減少環境汙染物的生產以及開發利用生態環境負荷較少的資源利用方式,對城市生態環境的保護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保護城市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重在城市各個層麵所有社會團體的參與。這是一項社會的係統工程,所有能夠起到實效的新技術開發和新型的環境行為都依賴於整個社會,包括政府機構、社會組織和生產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麵的社會意識和社會責任感的統一協調下采取的統一行動,隻有這樣,才能有意識地減少環境資源的消耗。而研究機構在環保理論與方法方麵的研究,生產企業在新技術產品方麵的開發,政府機構為環保事業提供的資金和政策支持以及社會公眾和市民團體的自覺參與,是這一社會係統工程統一協調、統一行動的關鍵。
加拿大的溫哥華市也在推行城市規劃的可持續性方麵做出了有意義的嚐試。該市市政府近年來一直積極推進在低密度住宅區(主要是獨立式小住宅)增建多層公寓的工作。政府認為這是阻止日益惡化的城市蔓延的惟一途徑,而一個規劃得好的城市是可以避免城市蔓延所帶來的資源與能源浪費問題,高密度的做法也使快速公共交通的發展成為可能。可持續規劃的最基本考慮是最大限度減少機動車輛施加給道路與停車場的壓力;規劃中還特別強調步行與騎自行車,並為此花大量資金加建自行車道和步行道。此外,溫哥華市一直堅持不把高速公路引入市區,這在北美城市中是很少見也難得的。
從國外一些城市發展過程來看,我們認為湖南省可以吸收很多有益的經驗。在城市發展過程中,第一,要處理好開發與保護的關係。世界城市化過程表明,要走到工業化、城市化的高級階段,都得占用相當一批土地,甚至占用較好的耕地、菜地。因此,必須處理好城鎮建設與保護耕地的相互關係。如今,湖南正舉全省之力實施“三化”戰略。在大力推進湖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中,“一要吃飯,二要建設”,二者都要充分利用、開發、占用土地,任何時候我們都不能把問題絕對化。建設和保護耕地不能對立起來,應當看做矛盾的兩個方麵,從中找出最佳的平衡點。第二,控製城市規模不能以犧牲城市環境質量為代價。在城市建設過程中,要充分體現可持續發展的思想,不能損害子孫後代的利益。第三,要處理好各部門建設與占用土地的關係,走城鄉一體化的路子。第四,要有超前思想,樹立全民環保意識,共同保護生態環境。
(三)國外及香港地區城市等級體係的建設
目前,世界各國都在力圖限製大城市擴展,但大城市的增長卻似乎勢不可擋,不僅大城市數量在增加,而且地域範圍不斷擴展,甚至出現眾多的城市連綿區、大都市圈。在特大城市數量增加和規模擴展的同時,其城市結構形態也開始走向群體化和區域化,即從單中心城市向多核心城市區域演進。一般來說,多中心城市空間形態結構較之單中心城市具有以下優點:①多中心放射狀的城市空間格局有助於避免人口和工業企業過度密集、工業區與居民區混雜的弊端,從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提高人居質量。②多核心組群式城市空間結構有利於降低農業人口的轉移成本,加快鄉村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進程。③構建多中心城市模式有利於形成以特大城市為核心的大中小城市有機結合的城鎮網絡結構體係。
香港特大城市區發展新市鎮的經驗就值得借鑒。香港根據人多地少的特點,當港九母城達到300萬人口左右時,為了控製特大城市的發展,又充分發揮特大城市人口與經濟高度集聚的效益,著力於發展新市鎮。由於新市鎮的建設規模較大,均為大、中城市,加之新老市區建立了良好的產業分工和協作關係,如新市鎮以發展工業為主,借以疏散老市區的工業,老市區則以發展第三產業為主,從而完成了單中心城市形態向多核心城市形態的轉換。
世界上大多數衛星城目前已從最早的“臥城”形式演化成為具有綜合性功能,有充分的就業機會,快捷順暢的交通,良好的生活服務設施,獨立性較強的現代化新城。而且,伴隨著世界大城市由單中心城市結構向多中心城市結構的演進,衛星城的結構也呈現出明顯的變化,一方麵,中心城市的部分職能分散到衛星城;另一方麵,又逐漸形成了組團式的衛星城市結構,從而提高了衛星城的空間容量。
湖南省在城市等級體係建設中,應優先發展幾個具有集聚效應的特大型、大型城市,在此基礎上,形成圍繞大城市的中小城鎮、衛星城。在建設過程中,要注意將近郊副中心與遠郊衛星城鎮緊密銜接,注意培養衛星城鎮的支柱產業,而不應一味以遠郊農業為主;同時,要摒棄傳統郊區單純發展工業衛星城的模式,將衛星城作為真正的城市進行開發建設,特別要注意其規模和綜合功能的培育,還要構建好中心城區與衛星城鎮間的快速交通,使之與中心城市聯係緊密。
(四)國外城市職能和空間體係的建設
日本學者山田浩之認為,城市的一般性質是密集性;城市的經濟性質是非農業經濟活動占統治地位的“市場常駐地”;城市的社會性質是異質性或流動性。因此,城市化的本質就是空間集聚。包括人口集聚(如人口集中化、聚落集中化、人才密集化)、產業集聚(行業和企業集中配置)、市場集聚、科技信息集聚、享樂和需求的集中、文化交流和傳播的集中、資本集聚等。城市化過程即通過集聚而有利於獲取集聚經濟效益和規模經濟效益,它可通過生產力的集中配置,減少公共投資和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降低空間運輸成本,形成良好的專業化分工和社會協作網絡,同時也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最早從城鎮群體角度進行探索性研究與實踐的是英國的霍華德(E.Howard,1898),他試圖以“田園城市”模式來達到城市生活和寧靜的鄉村生活之間的高度有機結合,強調把城市和區域作為整體研究的思想,其後霍華德模式被恩溫(R.Unwin,1922)進一步發展為“衛星城”理論而廣泛付諸大城市調整重組的實踐。20世紀80年代以後,西方國家的產業結構及全球的經濟組織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管理的高層次集聚、生產的低層次擴散、控製和服務的等級體係擴散方式構成了信息經濟社會(後工業社會)的總體特征。城市作為社會經濟的主要空間載體,城鎮群體空間也由此呈現了全新的景象,西方學者對城鎮群體空間的研究重點亦逐漸從實體結構轉向組織結構。最新的研究成果有薩森(1995)對世界城市功能體係的描述及Smith和Timbelake(1995)對世界城市體係圖景的描述。當今的城市結構群體空間關係正由網絡取代傳統城鎮體係的等級概念。所謂網絡,就是城市在群體空間中的等級與作用不僅取決於其規模和經濟功能,而且也取決於其作為複合網絡連接點的作用。
我國的城市化戰略是建立在控製大城市,發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城市發展方針政策之上的。即圍繞城市規模確定應采取限製或鼓勵的政策,始終沒有跳出“規模政策”的思想框架。理論和實踐證明“規模政策”有明顯的不足和缺陷。同時,我國的城市規劃,基本上是以市域甚至市區範圍為規劃域,很少考慮這個區域以外的協調發展,因而城市規劃往往在行政區範圍邊界甚至郊區就中斷了,沒有建立起以城市為中心的“都市圈”規劃體係。所謂“都市圈”是指以核心城市為中心,以一定距離或其輻射半徑為限製形成的圈,來把握城市發展趨勢和規劃,連同道路交通的布局而形成的城市體係。在日本,城市的規劃域不以行政區劃或市區範圍來界定,而是綜合考慮自然、經濟、社會、人口、土地、交通、政治等因素,把應該納入城市整體結構合理範圍之內所有的市、町(相當於我國的鎮)、村,不分行政隸屬,均劃在一個城市的整體中,進行統一的規劃和建設。這不僅有利於核心城市的發展,而且對於都市圈以及都市圈內非核心城市和村鎮的發展也是個有力的促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