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時,在香山慈幼院幼稚(今稱幼兒)園學過二年。那時家住西城,所選的這家幼稚園位於北溝沿地王廟,後來此地改為女三中,後為一六六中,直到改革開放的年代,此地收歸文物園林部門,改回地王廟去了。不知能否在旅遊創收上有所成績。
一次幼稚園教跳“皮匠舞”,我的動作老是不對,我很早就知道自己跳不了舞。我相信這是舊社會的封閉饋乏和教育的不完善造成的後果,長期營養缺乏造成了我的許多方麵的低能與發育不良。
我小學在北師附小。北師是北京師範學校(中專)的簡稱,現已不存。當時認為這是一個好學校。鄰近的一個煤球廠的工人的孩子名叫小五兒,他幾次想考這個小學,硬是不錄取,他後來隻好去上我們稱之為“野孩子”上的西四北大街小學。
北師附小的學生看不起煤球工人的孩子,見了小五兒就唱道:
小五兒,
小六兒,
滴零疙瘩兒炒豆兒。
你一碗兒,
我一碗兒,
氣得小五兒幹瞪眼兒。
我是在差一個多月不滿六歲時上的小學,我瘦弱,膽小,一下子不甚明白學生的角色要求。一年級的兩個學期,我的考試成績都是全班第三名。家長怕我在學校受欺侮,告訴我有事就告訴老師。於是我變成了一個喜歡“告老師”的不受歡迎的孩子。有一次告老師的結果是老師不去過問被我告狀的孩子,而是先讓我罰站,站在自己的位子上。我不耐煩了,便問老師我何時才能坐下,受到教師的嗬斥,最後總還是坐下了,但我認為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教訓。記住:過多告狀的結果很可能不是整了被告,而是使自己煩人,討嫌。“老板”喜歡的永遠是替他分憂的人而不是給他找事兒的人。
二年級時我漸漸顯出了“好學生”的特點,我的造句,我的作文,都受到華霞菱老師的激賞。我又極守規矩。有一次全班男生與女生罵起架來,無非也是因為女生愛告男生的狀。隻有我一個男生不參加戰鬥,於是幾個大個子女生把我摟到懷裏,引為同道。不知道這算不算我的恥辱。想起來倒也還有幾分甜蜜。
我兩次受到華老師的保護性教育,一次我與另一女生在寫字課上沒有帶有關文具。按老師宣布的紀律,我倆應到教室外罰站。女生說王蒙是好學生,我一個人罰站就行了。我大喊同意。結果受到了深刻教育,我永遠為之慚愧不已。一次是考試時偷看書本。華老師早已洞察,當時保留了我的麵子,事後才進行了深刻教育。華教師對我的恩情我永誌不忘。
一次是在先農壇舉行全市運動會的開幕式,華老師給我以殊寵,帶我去參加,並在路上請我到一家糕點店裏喝油茶吃酥皮點心。(這樣的經驗我寫在了《青春萬歲》裏,就是那個蘇君請楊薔雲吃糕點的細節)。但是在運動會開幕式結束後觀眾擠成了一團,我與老師走散,我擠錯了有軌電車,電車賣票的(那時尚無售票員的稱謂)大喊“四牌樓,四牌樓”我就上了車,但我家住的是西四牌樓(現名西四,因牌樓已經拆掉),而此車走的是東四牌樓。下車到終點,是北新橋,我從來沒有去過的一個地方。我知道走錯了,初冬,冷風刺骨,肚內沒食,我很緊張。於是我當機立斷,喚了一輛洋車(駱駝祥子拉的那種雙輪人力車),報出了家的詳細地址,車夫為我放下了棉簾保暖,四十分鍾後拉到了家門口,母親正心急如焚,見我回來自然大喜,付了車費,並表揚了我的處理意外事件的應變能力,特事特辦的能力。一般情況下我當然不敢自作主張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