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考慮事項
下麵列出了在評估過程中應該考慮的主要事項。每一個事項都涵蓋了一個寬泛的領域,因而可以更為具體詳細地表達出來。
1.好處
這是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需考慮的事項。如果一個主意沒有提供任何好處,那就不值得去進一步考慮它。“價值”和“好處”之間有什麼區別?有時候,這兩個詞可以互換使用,而不會產生任何問題。但基本而言,“價值”存在於主意內部,而“好處”是由那些外在的被主意所影響的人所得到的。風光美在她的自身,而好處是由那些觀賞風光的旅行者、攝影者、畫家和其他人所享受的。
什麼是好處呢?好處可能有多大呢?如何得到好處呢?這些都是需要問的問題。例如,依賴於現有的貨幣兌換率而得到的好處,可能不會長久。在特定國家依靠低成本生產得到的好處,也不會持續太久。來自於一個新的金融概念的好處,也隻能持續到競爭對手複製模仿這個概念之前。
誰會得到這個好處?這是一個關鍵的問題。這些好處會以低成本或者高利潤的方式,直接讓那些生產商受益嗎?這些好處會以提供低價格、更好的質量或者額外的功能等方式,讓消費者受益嗎?有時候,生產商和消費者同時都會受益。例如,一個更好的產品設計,可能更加迎合了消費者的口味,因而也通過增加生產量的方式使生產商受益。那麼傳送產品或服務的中間商或者中間渠道呢?清潔劑的濃縮型包裝,降低了超市處理這類商品的成本的45%,因而大受零售商歡迎。新主意使零售商們的生活變得更容易,還是更困難了呢?新主意使代理商和證券商的生活更好,還是更糟了呢?需要經常保存或者很難顯示出其價值的新產品,不能給零售商們帶來任何好處。對環境帶來的好處也許是真實的,但是也是所有人公共分享的。
應該明確說出好處所涉及的充分範圍,為此,可以提供邏輯理由和相關信息,來解釋為什麼可以產生這些好處。
2.可行性
有人可能爭論道,主意的可行性應該排在第一位。如果一個主意不可行,幹嘛還要費事去考察它有什麼好處呢?我們的理由是:之所以首先考察好處,是因為如果主意的好處被認為是值得考慮的,那麼我們才能夠對主意做進一步的工作,以使其具有可行性。
偶爾有時候,主意不可行是因為它們(比如:有感知的運動機械)有悖於一些基本的原則。對這些主意,毫無進一步考察的必要。
有時候主意不可行,是因為它們不符合管製條件,或者明顯不合邏輯。這時,我們應該努力保留主意中蘊含的概念,並根據這個概念找出其他的主意,以符合邏輯和管製條件。有時候,進行遊說以改變管製條件甚至也是值得一試的。
還有些主意不可行,是因為它們可能會給他人造成不便,或者給環境帶來危害。可以對這些主意作進一步的改進,看看能不能去除這些不利因素。
有時候主意之所以不可行,是因為沒有標準的方法或者可用的技術來實行它們。在企業界裏,有很多後來被證明非常成功的主意,在最開始都被認為“不可能是個好主意”。隻有當企業家持之以恒地努力,並最終找到可行的操作方法時,這個主意的成功性才顯現出來。很多主意被拒絕掉,都是因為不存在現成的操作方法。但是,如果主意的好處非常強大,那就足以促使我們進一步地努力,找出可操作的方法來實施這個主意。朗·巴巴羅當初建議在人壽保險領域內增加“生命受益保險”這一險種時,就有很多人向他提出這個主意是如何地不可行。
問題在於,該付出多少進一步的努力來使主意變得可行。如果主意看起來可以立即實施,那就會使事情變得容易多了。
3.資源
我們有促使主意發揮作用的資源嗎?我們想對這個主意投人資源嗎?
實施這個主意要花多少錢?要花多少時間?要付出哪一個層次的人力?這個主意會與現行活動產生多少摩擦和破壞,這會導致多少損失?這個主意會耗費多少爭論?誰來實施這個主意?誰對這個主意負責?
把其他活動和項目中的資源轉移到這個主意上來如何?
如果能夠實施所有有價值和可行的主意的話,那當然是件美事。但現實世界中的資源總是有限的。
如果資源完全是不可得的,那麼我們很容易作出決定。但是,如果資源是可得並且有限的,那麼我們就需要經過比較和選擇之後,才能作出最後的決定。
顯然,對所需資源進行客觀真實的評估,是非常重要的。實施一個新主意所需要的資源,幾乎總是被人們低估。
4.符合性
這個主意適合公司嗎?
“符合性”是一個複雜但是非常重要的事項。這個主意適合某種類型的公司嗎?一個主意可能適合於一個努力要進入市場的新來者,而另一個主意可能隻有那些已經擁有較大市場份額的大公司才有能力實施。這個主意符合政策、戰略和公司目標嗎?這個主意符合公眾形象和公眾的期待嗎?這個主意符合證券分析師的預期嗎?
從內部來講,這個主意符合主管層相關人士的目標,以及那些要對這個主意作決策的人的利益嗎?這個主意符合那些即將負責實施主意的人的動機嗎?這個主意適合我嗎?
關於“符合性”的一個困難就是,隻有傳統的主意才會看起來適合於公司的通常行為。通過定義,所有新主意都不適合。
同時,一個新主意如果不符合公司的風格和動機,那麼它也很難發揮作用。一個非常有價值和可行的主意,可能因為缺乏“符合性”而導致失敗。
和在“可行性”領域中一樣,欠缺“符合性”的主意也需要我們付出進一步的努力。如果這個主意看起來不符合,怎樣才能使它符合呢?我們願意投入多少努力使之符合呢?
進行“最好的家”的詳細審查,是為一個主意評估出最適合的家的一種方法。這種審查不是檢查主意本身,而是看這個主意適合用於哪些地方。我們想象出這個主意最理想的家,然後把這個家與公司現有的狀況進行對比。什麼是這個主意的最好的家?我們能夠提供這個家嗎?一旦我們感知到主意所具備的好處,我們就需要進一步努力使主意更具有符合性。
基本因素
盡管所有的“基本因素”都可以被挑戰,但這並不意味著“基本因素”不具備合法性。當我們評估主意和備選方案的時候,我們需要意識到這些“基本因素”。這些因素決定著一個主意是有用的還是沒有用的。如果基本因素沒有體現出來,那麼這個主意就可以被拋棄,或者進一步改進它,使之包含基本因素。
1.至關重要的因素
這些因素是主意的“生命”的必需,所以它們被稱為至關重要的因素。沒有至關重要的因素,主意是絲毫不能起作用的。這些因素可能包括收益性、符合約束條件、協會的接受、確定好的市場、分配渠道、資源分配,等等。其中一些關鍵因素是內在於主意之中的,但是另一些因素,是在處理主意的過程中出現的。充足的資本是任何商業成功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充足的資源投入也是任何一個新主意得以成功實施的至關重要的因素。
2.毀滅性的因青
至關重要的因素是主意的生命力的必需,而毀滅性的因素卻會導致主意的死亡。如果一個主意包含了這些毀滅性的因素,那這個主意是不可能有效的。今天,在很多國家,環境破壞都變成了一個毀滅性的因素。代價過高也是一個毀滅性的因素。高度的花費和複雜性,違背知識產權,都是毀滅性的因素。有時候與一個日益走向失敗的公司的聯係,也會成為一個致命的因素。被公眾發現殘害動物,或者剝削弱者,這些也是進一步的致命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