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出生在80年代偏僻小山村的女孩,因為家庭貧窮,所以在兩三歲那年父親因病去世,母親改嫁,因為母親的改嫁,家裏一貧如洗,所以唯一的妹妹也跟著父親走了!而我因為年齡稍微大點,所以活了下來,從此以後就和奶奶一起生活,當時雖然窮,但是和奶奶還有個叔叔一起生活也很開心,覺得這樣簡簡單單的生活會一直這樣過下去,直到叔叔結婚之後就變了。
叔叔結婚之前真的是很好,在那個年代,上完高中已經是很好的學曆了,我聽奶奶講過,那時候學校還是想讓他繼續上大學的,但是因為家裏比較貧窮,我當時也很小,所以為了能更好照顧奶奶和我,所以選擇了留在當地工作。
我到現在都想不明白,到底是因為什麼結婚之後變了,還有一個大伯也是結婚後變的,變的完全不是同一個人了,變的不可理喻,結婚之後大概一個月左右吧,就急著分家,把我和奶奶趕到了舊房子裏去住,那個舊房子破破爛爛的,一下雨是會漏雨水那種房,做飯的米都是按斤稱的。兩個人一個月30斤,多一兩都不行,嗬嗬!肉啊,菜呀,這些就別想有。要去幫他們幹活,包括洗衣做飯,然後逢年過節他就會給一點。
那時候我年齡也不算大,對我不好就算了,畢竟不是自己的孩子嘛。但是對我奶奶,也就是他媽媽也變成對待仇人一樣,我奶奶沒有任何對不起他兩夫妻的地方,有了小孩之後也幫他們帶,不僅僅帶著小孩,還要帶著孩子去幹農活,又苦又累,都不敢跟她們夫妻抱怨,不然就招來一頓罵。所以我也會幫奶奶背著小孩,讓奶奶不要那麼累然後奶奶就幹點其它的活。
印象最深的一次,奶奶因為想煮多一個雞蛋給我吃的,但被我叔老婆看到了,直接把煮好的水蒸蛋打翻都不給我和奶奶吃,還打我奶奶,頭都被她打破,也流血了,還不停的罵,我哭著和奶奶抱在一起瑟瑟發抖,這時候我叔回家看到了,但是他剛看不到,還幫著他老婆說我們,從此以後我就恨上了他們,那時候的我也七八歲的樣子。
就這樣子的生活過了幾年,我想要讓奶奶過好一點的生活,所以在我12歲那年開始不上學就跟著村裏的人去打工了,但是因為年齡太小隻能偷偷摸摸工作,所以工資也不高,但是當第一次拿到錢的時候也很開心,奶奶終於可以吃點好的,能穿上新衣服了,冬天也能有件厚點的衣服穿。畢竟當年的物價不是很高,所以幾百塊錢可以買好多東西。就這樣過了半年,來到了過年的時候,大家都放假回家,我也跟著回去,拿著給奶奶買好的新衣服和鞋子,高高興興的回家過年,當時奶奶看到我可開心了 ,然後就去買肉做大餐,雖然不是那種大魚大肉的大餐,也是有肉有菜了,還有米飯可吃,主要是不用省著用,不用擔心吃完這餐,下餐怎麼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