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分手吧。”
“我承認,你對我確實很好。但你說了你會減肥,這都過去一年了,你還是190斤。”
羅宋從褲兜裏掏出一個土潮風的皮夾克,在一堆優惠券中把洛眠的卡翻出來,“還有,你讓我把卡裏的600萬花完了,我就像是個吃軟飯的一樣,一點男人的尊嚴都沒有,換誰能受得了?”
就在剛才,洛眠看到羅宋臉上新長了幾顆有些紅腫的青春痘,提議要帶他去醫院看看,羅宋覺得傷害到了他作為男人的尊嚴,提出了分手。
洛眠很自責,像個做錯事了的孩子一樣不敢說話。
“你到底聽到了沒?”羅宋把音量提高,“我說分手。”
“我錯了。”洛眠真心認錯,“我以後不提了,不分手好不好?”
“不好,一點都不好。你太囉嗦了,什麼都管,就像我媽一樣!”
“還有,你太胖了,我每次跟你出來都感覺很丟人,好像人人都知道我跟你在一起是因為你的錢。”
“那我們這一年的感情算什麼?”
“不算。”
“那我們之間的回憶算什麼?”
“算你頭上。”
“那我給你花的錢算什麼?”
“算做慈善。”
“你真要跟我分手嗎?”洛眠真不敢相信。
羅宋是個不耐看型,簡單來說,就是看起來就不行,越看越不行。哪怕這樣,洛眠都願意跟他在一起,願意這麼無私的對他好,他卻還跟自己分手?
就因為幾顆痘痘?
越是因為如此,洛眠才越覺得不甘心,她的眼眶泛起淚光,“你不是跟我說……遇見我是你的福氣嗎?”
“姐姐,那是騙你的。”羅宋不耐煩的把卡塞給她,“以後這福氣誰愛要誰要,反正我要不起。”
洛眠接過已經被花空了的卡,“我就喜歡你的坦誠……”
羅宋轉身就走,不管洛眠再說什麼。他除了高一點以外,沒有其他的優點。他的穿搭非常土,在走路的時候,甚至還有些順拐。這麼多年,除了洛眠,沒人看上過他。
洛眠感覺有些無力,一年,600萬,還是不能得到一個男人的心,哪怕這個男人是個臭屌絲。
洛眠要是不胖的話,其實還是挺好看的。即使有190斤,還是能看出來她的底子很好。
但她的肥胖像是基因裏帶的,哪怕她嚐試了23年,還是不能瘦下來。
洛眠是個貨真價實的富婆,姐妹圈裏談感情最卑微的那一個,如今為一個窮屌絲花了600萬,還被提了分手。
從此,S市裏,再找不出哪個富婆混得比洛眠還差。
……
精致的甜品屋,洛眠約了閨蜜嘉月吃下午茶。
一陣張揚炸裂的聲浪聲戛然而止,一輛驚豔的法拉利SF90停在了甜品屋門口。一隻纖細的長腿伸出,美麗動人的長發美人,提著一個限量款愛馬仕從車上下來,雪白的皮膚在日光下閃爍發光。她帥氣的一甩頭發,關上車門,一套動作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