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不是真的想挖墻腳,隻不過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怨不得我。
我慢慢悠悠地下樓點了一杯咖啡,囑咐咖啡師多加兩泵糖漿。那個惹人厭的老板又冒出來,幽幽地說:“過量攝取糖分,容易早衰。”
我瞟了他一眼,麵無表情地說:“比起早衰,我更關心我的貧血和低血糖。”
“嘖,”他上下打量著我說,“難怪白得像吸血鬼。”
“……”
我懶得再多話,轉頭問他:“你今天不用去接老婆下班嗎。”
展廳老板肉眼可見地垮了臉,撇撇嘴說:“今天周二。
”
哦對,想起來了,他們家接送老婆上下班是輪班製。
我忽然起了壞心思,故意戳他痛處,支著下巴不緊不慢地說:“我一直很好奇,你那麼愛他,為什麼會接受第三個人?”
對麵高大英俊的男人果然瞬間變得可憐巴巴,嘆了口氣說:“就是因為太愛他了。”
“是麼……”我搖搖頭表示不解。
喜歡的東西當然要獨占,沒道理分出去一半。
但愛……算了,愛這種東西與我無關。
作者有話說:
兩攻一受 三人行he 沒有0.5
(文案不能明示恩劈 隻能放這裏 抱歉)
第2章
晚上回到家裏,我洗了澡躺在床上,忽然想起白天對林霧秋說的話,又下床把箱子拖出來,從裏麵翻出一個舊手機。
當初離開時我隻帶了一個小行李箱,裝著護照和一些現金,還有幾件換洗衣服。落地第二天我換了新的手機和電話卡,舊手機丟進床頭櫃,再也沒有打開看過。
我沒有什麼不能割舍的,也沒有什麼可留戀的。
寄人籬下那幾年,我受夠了來自所謂上流社會的審視和規訓,也受夠了宋禹川一家的偽善。國外的環境說不上多好,但至少荷蘭人把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刻入基因,隻要遵守公序良俗,沒有人在乎我是誰、我怎麼活。
對於我的離開,宋家隻當是跑丟了一條狗,無人在意。
於是我瀟灑快活地過了四年,偶爾快樂,大部分時候頹靡,手頭不算富裕,也不至於拮據。
也可以說,我過得不錯。
原本我準備過段時間回國把最後剩餘的一點雜事處理完就離開再也不回去的,沒想到今天在這裏遇到宋禹川和林霧秋,又讓我想起一些遙遠的往事。
我給舊手機充上電,不多久屏幕亮起,開機發現收件箱和通話記錄空空蕩蕩,不知道是沒有人聯係過我,還是電話和信息儲存的時效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