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愛人》作者:月晝
文案:
我一度認為,沒有什麼比搶宋禹川的東西更有意思的事。
所以當他無名指上出現象征忠貞的婚戒,我注意到站在他身邊的那個男人——溫柔,淡漠,矜貴,如同一塵不染的天鵝......總之,是我喜歡的。
我布好陷阱,放置誘餌,一步一步引天鵝淪陷。但我差點忘了,宋禹川是條心胸狹隘的狗。
這條狗把我按在他的婚床.上,呼吸粗重,雙目猩紅。我以為他想咬斷我的脖頸,他卻隻啞聲開口:
“為什麼叫他嫂子,不叫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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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如願以償讓他們婚姻破碎,按照計劃準備一走了之,剛邁出機場大廳,迎麵而來兩個熟悉的男人,堵住我的去路。
一個笑意盈盈:“寶貝,逃跑不乖哦。”
另一個麵若冰霜,昨夜的熾熱蕩然無存:“這次你又想離開我多久?”
·冷臉傲嬌→無情浪子←腹黑人妻
·表麵婚姻,沒有感情也沒有身體關係,會離婚
·叫哥嫂是情趣,沒有guke
·攻愛受愛得死去活來,受自在如風
標簽:第一人稱 狗血 HE
第1章
我沒有想到會在這裏遇見林霧秋。
一周前我忙完學校的畢業展,大老遠把自己的家當從阿姆斯特丹開車帶到蘇黎世,放在朋友的私人展廳展覽。
剛好荷蘭的房子到期,我就在這邊租了一間小公寓,準備休息一段時間再回國。
住下來第二天,我想起當初為什麼沒有申請瑞士的學校。——我不會德語,也不會法語。
經歷了一晚上在酒吧被膚白腿長的日耳曼小帥哥搭訕三次卻發現彼此語言不通後,我終於打消回國前找點樂子的念頭,決定有時間不如待在展廳多看看那對養眼的老板夫夫。
結果就是今天,我遇到了林霧秋。
四年不見,林霧秋的樣子沒什麼太大的變化,依舊五官精致,氣質出塵,穿著柔軟寬鬆的灰色針織衫和米色長褲,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細膩白皙的皮膚,最顯眼的是,他左手無名指上有一枚低調的鉑金戒圈。
看來沒有聯絡的這些年,發生了不少事。
林霧秋站在一個圓柱形的展臺前,又像在凝神欣賞擺在上麵的一對耳飾,又像在思索什麼,我順著他的目光低頭,看見展臺上一枚小小的藝術家名牌。
上麵有我的名字。
我不確定林霧秋還記不記得我,多半是記得的,不然他也不會看著幾個和我名字相同讀音的拚音字母出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