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巨人大廈的確現在如媒體所說,那塊地在大幅升值,那邊的路修通之後到澳門也很方便,一家媒體就說我用這種收購的方式,用70%的價格就把這些錢拿過來了,地又升值了,我賺了很多。實際上前麵我見記者的時候已經承諾過這件事,這部分我是收購過來了,但是我自己一分錢不留,我是全部把它捐出來,然後配合原有的資產去處理法人債務,我對法院、對其他那些債權人的法人債務都已經有這個承諾。”
所以,“還債事件”在史玉柱是必須這樣做的,否則無法在商界立足、做大,而炒作之論,倒更像無心插柳柳成蔭。
第七節信譽——巨人的無形資產
沒有信譽的企業,可能會在某一時一刻獲取意外的財富,但從長遠來看,他們將寸步難行。沒有人是傻子,沒有人心甘情願的讓你騙,就像你也不希望被別人騙一樣。史玉柱在中國受人尊敬的原因,跟他重信用、講信譽的精神是分不開的。
在中國,史玉柱是值得尊敬的企業家之一。巨人史玉柱與史玉柱的巨人集團同樣是中國企業界的傳奇。“巨人大廈”可以說是史玉柱一段人生曆程的墳墓,但也可以說是他重新走向輝煌的“紀念碑”。我們這個時代太缺少史玉柱這樣視信用為生命的企業家,而巨人的再次崛起也為中國的企業界樹起了一個榜樣。
巨人公司曾經一度名揚海內外,1997年,眾星捧月之下,設計方案達70層的巨人大廈“應運而出”,這給巨人公司帶來巨大的資金負擔,成為“巨人”驟然倒地的主要原因之一。當時由於史玉柱把一些樓花向社會銷售,在巨人關門之後,這些樓花便“爛”在許多大小業主手裏。
當年“巨人”倒下的時候,史玉柱曾許諾“賺錢後第一件事就是還債”。史玉柱“消失”後,不斷尋找機會,他看好上海良好的創業環境,帶領一班舊部輾轉來到上海,於1999年注冊建立生產保健類產品的生物醫藥企業上海健特公司,賣起了腦白金。當具備了還錢的能力後,就委托珠海市士安有限公司以現金方式收購珠海巨人集團公司在內地發售的巨人大廈內地樓花或《契約》,按百分之百全部兌現,大致近5000萬元人民幣。可見,在史玉柱站出來說話之前,他所有的努力的首要目的就是還錢,支持他走過那段人生沼澤地的信念之一就是守信:對老百姓的承諾一定說到做到。
社會信用的建立,商界信譽的養成,這些需要大的製度環境、法律環境。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之中,借錢不還在少數人眼裏似乎已經是天經地義,“騙不如貸,貸不如不還”也已成了他們的邏輯。正是在這樣的一個社會環境中,史玉柱的行為給人以強烈的震撼。因為在法律上,隻要巨人集團宣布破產,它所有的債務都與史玉柱沒有關係了。
正如前麵所說,史玉柱沒有這樣做,而是主動地站出來,向公眾承諾:欠你們的錢,我一定要還。
當然從另一個角度講,史玉柱還錢,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為了自己與企業。畢竟在這個社會裏,誠信的力量仍是不容忽視的,它讓失信者必須付出代價,才能重新立足。但是,這種行為是一種合理的利己主義,在失信現象普遍存在的今天,仍有積極意義。
史玉柱還上欠老百姓的錢了,史玉柱可以心安了,巨人重新崛起了,但這一連串的事件都留給我們長久的思考。就中國目前的現實而言,一個企業能否在市場經濟中搏風擊浪,關鍵是有一個好的企業家,而一個好企業家必須是誠實、守信、有社會責任感,這樣的企業家才能剛柔並濟,乘風破浪,成就大業,這已為無數企業正反兩個方麵的經驗所證明,這就是史玉柱的留給我們的啟示。
是的,史玉柱付出了一個多億,但他的回報遠超一個億。他代表的是巨人。巨人的無形資產由他這一還錢行為迅速飆升,價值自然不僅僅是數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