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我,從容、優雅、細致、平和或者說纖弱。而進了卡其頓監獄僅僅十天之後,我便親手扼死了一個大漢,僅僅因為他在白天踢了我一腳。是的,我的行為是在夜裏,他熟睡的時候。反正都要死了,我為什麼要從容?為什麼要優雅?為什麼要忍?為什麼不能放縱一把?不得不說,放縱的感覺,哦,正確地說,是親手扼死一個人的感覺,真的很好。就在那個夜晚,我一個人坐在角落,癡癡地笑了一夜,然後莫名地,潸然淚下。從那天後,同牢裏許多人看著我的目光,便隱隱地夾著幾分畏懼。盡管我的手上腳上,已經是各五十公斤的鎖鏈。盡管我的身上,遍體鱗傷。一幫蠢貨,命都要沒了,你們還在怕什麼呢?看著他們那日常表現出的那種畏畏縮縮的樣子,我鄙夷地笑。兩個月之後,我和同牢的幾個人被帶到了另一個地方,分到了另一間監獄。二這個監獄裏的人檔次高多了。我甚至不需用眼看,隻憑感覺就可以知道。什麼感覺?那就是,有的人,給你的感覺是你可以放心地扼死他們,而有的人,他看你的眼神,卻已然像是在看一個死人。
在以前的那個監獄,大多數人被我劃到了前者,而在這裏,大多數的人,則被我劃到了後者。所以盡管手上的鎖鏈已經解除,我還是理智地保持著小心,但仍然受到了一頓招待。好在這樣的招待我還可以忍受。我是瘋子,但這裏的所有人幾乎都是瘋子,所以,我並不想拉著一個或幾個人一起死。畢竟,能多活一天,還是多活一天的好。這裏的大多數人,都表現的很冷靜,所以監獄裏的氣氛,還算不錯。在這之間,一個小孩引起了我的注意。看他的樣子,大概隻有五六歲吧。我以為我算是倒黴的了,但想不到有人比我還要倒黴。我以為我夠天真的了,但他的天真歲月還沒有開始。他身上比我更髒,好像是被剛從那最惡心的水牢裏提出來。他身上的傷比我更重。我可以在身上數著傷痕,他卻隻能在傷痕中數著完好的地方。所以,真是可憐的小家夥。不過,我怎麼會同情起一個人來了呢?難道僅僅是因為他的年齡比較小?這真是奇怪的一件事。還是說,這麼長時間沒殺人,我又變得天真起來了?想了好久,我才勉強找到個理由 也許是他的眼睛太過清澈了吧。那真是無比清澈的一雙眼睛,似乎一塵不染,卻奇怪地深不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