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歲的夏天。
北方的樹葉快要曬出油,黃昏依然不減暑氣。
我籠罩在黃昏裏,黃黃的,紅紅的。躲在樓房單元門前玩一種抓羊拐的遊戲。
我來這裏已經兩個多月了。沒有朋友。我總是不好意思和別人打招呼。
白天躲在屋子裏讀小說。我房間裏有一張超大的空心床,床裏滿滿都是書。我廢了好大的勁兒才撬開床板,舊書昏沉的香味撲麵而來。如果找一種比喻,就像黃昏。
我讀完了爺爺收拾在床下的所有書。菜譜,太極拳拳譜,養生,三十年代的小說,遊記,各個城市的地圖。
那個時候我還學畫畫。我買十二色的彩鉛筆,塗塗抹抹。我沒有學過,但這並不影響我自娛自樂。
我不缺朋友。天和地,房和瓦,書和畫,睡眠和清醒,都可以稱之為朋友。
直到我認識了該死的李耳。
那天老子明明自己用五顆石子玩抓羊拐玩的正高興,李耳拎著羽毛球拍蹦蹦跳跳找不到合適的對手,便自來熟的給了我一隻球拍。
我當然不懂什麼什麼技術和規則。一通百無聊賴的亂打,李耳卻開心的兩眼放光。
我說我要回家吃飯,李耳偏偏要請我吃五毛錢的冰塊,就那種叫雪碧的,大人用它來泡啤酒喝,現在也許還可以買到。
李耳說明天早晨晨練啊。我眼睛都沒抬的說好。然後在回家的樓道裏狼吞虎咽的吃完了冰塊。
她用五毛錢收買了我。
而且是很多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