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殖民地,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上半葉的英屬印度地區(包括現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緬甸),以其異域的景致和情調、同西方迥然不同的文化習俗,給英國作家提供了一個極為理想的創作背景。於是我們看到,在維多利亞時代的社會批判聲中,在現代主義技法實驗的大潮中,一些作家同時也將眼光瞄向了這片奇異的南亞土地,並創作出大量優秀的作品。
然而單就長篇小說而言,在這些數量龐大、題材繁博的作品當中,真正稱得上佳作的,恐怕除了吉卜林的《吉姆》(Kim)和福斯特的《印度之行》(PassagetoIndia)以外,就當屬奧威爾的這部《緬甸歲月》了。我曾長期懷疑,這是由於自己對英國文學史見識淺薄所致的個人見解,後來在批評家勞倫斯·布朗德(LaurenceBrander)的著述裏看到了類似的評價,他認定《緬甸歲月》比之《吉姆》和《印度之行》差距尚大,但定要排個第三出來的話,還真是難有與之匹敵的。再翻到版權頁一看,此書1954年便已出版,看來我的見識淺薄的確不假,而《緬甸歲月》的“探花”地位倒也不是一己之見。
奧威爾同印度有著極深的因緣,他的父親長期供職於印度政府的鴉片部,而他本人就出生在印度比哈爾邦的莫蒂哈裏,次年隨母親回國,公學畢業後,雖學業尚好,但未像其他伊頓生那樣去牛津劍橋深造,而是重返亞洲,在緬甸做了五年(19221927)的警察。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是亞洲民族主義情緒高漲、英國與緬甸民族關係最為糟糕的時期,於是,奧威爾也就親曆了諸多的民族隔閡,衝突,甚至殺戮,以及由此給雙方所帶來的難以擺脫的精神苦痛。奧威爾自認是大英帝國殖民機器上的一個部件,自然感受到難以承受的道德罪責。所以,如同當年的霍桑寫作《紅字》(TheScarletLetter)是意在給自己的清教徒先祖贖罪一樣,奧威爾寫《緬甸歲月》時,亦是感受到內心中有一股“我必須為之贖罪的龐大重負”,因此必須通過文學創作的方式,來獲取內心的安寧和平靜。
《緬甸歲月》的故事有兩條主線,有點類似中國評書中“花開兩朵,各表一枝”的講述方式。一條線索是主人公弗洛裏同伊麗莎白的感情糾葛,另一條是緬甸治安官吳波金與印度醫生維拉斯瓦米為爭奪進入歐洲人俱樂部的席位而展開的明爭暗鬥。最後兩條線索合二為一,一切終見分曉。這當中的懸念設置和情節鋪陳,倒也扣人心弦,不過真正讓人擊節讚歎的,是作者在描物狀景中對聲音和色彩的熟練把握,讀來仿佛真的置身熱帶叢林的光影世界。
奧威爾對東方有著很深的興趣,在《緬甸歲月》裏,他借主人公弗洛裏之口,表達了對緬甸的自然風光、傳統習俗、宗教信仰的癡迷,同時夾雜著對這個陌生又熟悉的國度那種愛恨交織的複雜情感。同《印度之行》一樣,這部小說涉及到不同種族之間的緊張關係,言語間也透出對殖民統治的種種不滿。但不同的是,《緬甸歲月》中的土著似乎更像是背景化的陪襯,而作者真正關注的,還是歐洲人自身在這個第二祖國的生存狀態,從而生發出該書的真正主題孤獨。
奧威爾的小說盡管取材廣泛、形式多變,但卻有一個依稀可辨的模式,就是幾乎每部小說裏都有一個性格內斂、精神孤寂的靈魂被置於故事中心,而他們渴望與人溝通、追尋生命價值的動機,也就構成了整個故事的張力,推動情節向前發展,從《牧師的女兒》中的多蘿西,到《一九八四》中的溫斯頓,大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