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正經學府合不來;和學究們不好相處,那是可信的。離開以後或許是沒有再謀差使,或許是沒有門路謀,他去了鄉下,到西山旗地過起貧寒日子來了。

好友敦誠也當差使出了遠門,想念曹雪芹,寫詩說曹是魏武曹操的後代,如今落魄在蓬蒿滿目的山村。當年江南的繁華夢早已消失,富貴如浮雲,不再有幻想。安心像司馬相如開小酒店那樣,穿起土布短衣,雖說貧賤,卻是自食其力。

曹雪芹初到香山,照旗營規定,每月可以領到“月例銀”四兩,每季度可領一石七鬥米。他住三間草房,和原配夫人一起,還生育了一個男孩。旗營發放的錢糧,實不夠生活,他又不會農活,又散漫不理會家計,生活可想而知十分困難。

曹雪芹住在幾間茅草屋裏。家裏除了盆盆罐罐就隻有一張破舊的繩床、一條板凳和一張桌子了。門前不遠處是一片樹林,一條雜草叢生、彎彎曲曲的小路通向村外,一切都顯得那麼寂寞、淒涼。隻有院子裏的幾棵嫩竹、幾株鮮花,給這裏增添了幾分生氣。

沒有經濟來源,全家人常常靠喝粥充饑。曹雪芹偏偏又愛喝酒。有一回,他在小酒店喝完了酒,才發現身上連一文錢也沒有了,隻好對店主人說:

“我給你畫張畫吧,賣畫的錢就頂我欠你的酒錢。”

店主人還不知道曹雪芹的畫好,有些半信半疑地接過畫,等到托人把畫賣了,價錢果然不錯。以後曹雪芹就常常以畫換酒了。

貧困的生活沒有壓倒曹雪芹,反倒使他在這裏嚐到了身處恬靜、自然的田園的樂趣。每天清晨,他都要來到樹林裏,舞上一會寶劍。

這樣的時候,若是遇見意氣相投的朋友,就會一見如故,或相見恨晚。他遠離市井,疏遠了富親貴戚,冷淡了熱衷科場的人物,那“五日京兆”,宦海浮沉,更是眼不見為淨。他是“離群”,但不“索居”;他有“幻滅”,但仍有“追求”;他家徒四壁,但胸有塊壘;他落荒,但不出世。如果不是這樣,怎麼可能完成這麼一部光芒四射的大書!

有一位村塾)教師張宜泉,是內務府漢軍鑲黃旗人,祖先也曾以戰功授勳,有過富麗的宅第庭園。13歲亡父,受哥嫂虐待,家道也日益敗落。他離家混日子,流落到西山旗營,在山鄉私塾裏,教幾個孩子糊口。喜歡飲酒做詩,詩集的序言中說:“家門不幸,書劍飄零,30年來,百無一就。”

張宜泉與曹雪芹結識以後,有時曹雪芹去看他,他就“破灶添新火,春燈結細花”,放懷縱談,也就是如今說的“侃大山”或“砍大山”,直“砍”到明月西斜,天邊露白,興奮得不能夠睡覺。有時張宜泉來訪曹雪芹,也離不了詩、酒、琴和相對相“砍”。都“砍”些什麼?從張宜泉留下的詩集中,可以看見這位塾師的傲骨、憤世、壯懷,還有詼諧和放達,性格上兩人也有相似。

還有的詩裏,隱約露出對政治的譏諷,照當時“文字獄”的做法,若被摘錄揭發,可夠殺身滅族的了。

乾隆二十六年(1761)初秋,曹雪芹長久沒有進城了,敦敏敦誠兄弟想念起來,一同下鄉來看望,走曲折小徑,見門前雜草荒涼,茅屋破敗蕭條,不勝感慨,兩人都寫了詩。

從這些詩裏,可以看見住處荒僻,生活更加困苦了,全家喝稀粥,賣畫付酒賬。來了人還熱情賒酒留客,喝多了酒還似阮籍那樣翻白眼,藐視世態炎涼。

曹雪芹在西山窮居寫書中間,還和瘸腿的於叔度、病目的白媼等人交往,還為殘疾人盡心盡力做過好事。

這時,曹雪芹也困難長久了。就是給他幾個錢,這麼一大家子,也起不了多少作用。總要想個什麼頂用的辦法才好。這時,他聽說,公子哥兒買個風箏,“一擲數十金”,夠他們家吃用幾個月了。

恰巧曹雪芹愛玩風箏,不時自紮自玩,日久,玩出行道來了。身邊有現成的竹紙,說著就動手,連紮帶糊又畫了幾個,交給朋友拿去,說不定能混兩天日子。

不想除夕那天,朋友頂著雪花,牽著驢來了,驢背上馱著鴨、酒、菜、果,歡歡喜喜告訴曹雪芹,那幾個風箏,竟賣了個好價錢,可以過一個肥年了。

3.著書與辭世

在西山的大部分時間,曹雪芹回到家裏,便在破舊的書桌上鋪開紙筆,開始凝神寫作。每當這時候,那些消逝的歲月和許許多多熟悉的人物都一齊浮現在他的腦海裏,催促著他不停地寫下去。曹雪芹常常忘記了是在寫書,而把自己同書中人物的命運緊緊地聯係在一起了。寫到動情的地方,他甚至激動得伏案大哭。他經常把紙筆掖加在腰間,不管走到哪裏,隻要看到或想到可以寫進書裏的情節,就馬上掏出紙筆寫起來。

有一回,他正陪—個朋友在酒館裏喝酒聊天。說著說著,他忽然打住了話頭兒,眼也發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