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1 / 2)

回到縣府後院房間,素貞調閱了該案以前的卷宗,不禁拍案而起——這分明就是屈打成招嘛!招供書上全是塗改痕跡。

小花給素貞遞上一杯茶,讓她休息一下,爾後感慨地說:“真有意思,第一次見你時,你就像個女俠,後來你又像大姐姐,再後來,你是山大王,現在,又是縣長,變得太快了,我都眼花繚亂了。”

小花提議把素貞爹接來住一段時間。素貞想她現在當縣長,不幹胡子了,爹知道後,一定高興得不得了。她決定派人把張老好接到身邊享點清福,還要把她的兒時玩伴許梅一起接過來。

二人正聊得興起,外麵傳來腳步聲,鄭三刀風塵仆仆闖了進來,隨手從桌上抓起一個茶杯,咕咚喝了幾大口,用袖口抹一下嘴,然後向素貞報告了剿匪的情況。

那夥胡子領頭的是司馬北,他搶了一個女人,手下也劫了不少財物,正要上馬。鄭三刀帶人趕到,和他交上了火。他們打死了司馬北手下的三個胡子,其餘的跟著他跑掉了,那個女人被他們救下來了。

素貞聽完表示等這案子審結了就去清剿司馬北,隨即她讓鄭三刀找幾個身強力壯塊兒大的人,準備大刑侍候吳法天夫婦和前任縣長張宏良,她自己即刻帶人去查抄張宏良的家。

素貞帶人邁進張宏良的府邸,張宏良的五個老婆戰戰兢兢地抱成一團,看著素貞。素貞四下打量,隻見屋裏金碧輝煌,擺設十分豪華。

素貞冷笑著對張宏良的五個老婆說:“你家老爺很有福氣嘛!”接著臉色一變,對手下命令道:“給我抄家,凡是值錢的東西,都給我搬走,埋在地裏的金元寶,挖地三尺,也要給我挖出來。”

不多時,金銀財寶、古玩奇石堆成小山擺放在張府門前,素貞背著手,看著小山似的財寶,冷笑著自語道:“做幾年縣長,就搜刮如此多的財產,看我不整死你才怪。”隨即下令:“都給我用車拖回縣府!”

第二天,素貞安排小花帶幾個人回遼陽去接她爹和許梅,在此按下不表。

縣府內,鄭三刀吩咐將吳法天夫婦和張宏良分別帶入兩間審訊室,著令守候在審訊室裏的幾個膀大腰圓的仁義軍戰士對他們用刑。

一番吊打,吳法天夫婦咬口不認,素貞吩咐繼續用刑,打到他們說實話為止。皮鞭甩起,“劈裏啪啦”招呼一通,吳法天夫婦打熬不住,供出實情,罪狀有二:一,**並毆打小紅致殘;二,為洗脫罪名,賄賂前任縣長張宏良金條五根、人參一株、兩千大洋及價值兩千大洋的禮品。吳法天夫婦認下供詞並簽字畫押。

另一間審訊室裏渾身是血的張宏良態度強硬,對素貞破口大罵,還威脅說他兒子是奉軍營長張招忠,另有堂弟在省府做官。素貞與鄭三刀相視嗬嗬一樂,說張招忠是老朋友了,張宏良這一說還要罪加一等。隨即吩咐將吳法天夫婦帶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