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生,我不是殺人犯。

那是一個陽光明媚的中午,我手裏拿著一把十厘米長的刀子,刀上沾了許多血。

身邊躺著的是楊陽,他是我的室友,他現在躺在地上,好像是死了。頸部有一道傷口,失血過多死的。而我現在手裏應該正拿著那把殺他的刀。刀上有我的指紋,現場就隻有我和他。

現場的情況是這樣的:我和他在我們住四年的宿舍,地上有很多煙頭和一個酒杯,兩瓶酒,椅子是倒在地上的。還有就是滿地都是血,他仰臥在地上。

怎麼辦?我殺的?不是,一定不是我殺的。我和他沒有一點仇恨。

我盡量保持冷靜,看著現場,我知道,我是絕對不能報警的。碰到這種案件,我是最容易被懷疑的人,稍有不慎,我會送了自己的命。

我要快速整理現場,我清理了地上的血跡,把楊陽裝在一個行李箱裏,箱子顯得有點小,不過還是把他裝進去了。下一步,對,我得等晚上出去,太早會露餡的。

“冷靜,冷靜”我一遍又一遍提醒自己,不一定是我殺的(一定不是我殺的)。我什麼都沒做,我出現時他已經死掉了。

那他是怎麼死的?我是來拿畢業證的,拿完我就到了宿舍,拿走留在宿舍的東西。後來好像就發現這個狀況,不是我。

難道是自殺?很有可能,但我見到的自殺都是割腕的,為什麼他要割脖子?虞姬是割的脖子?對!但她是因為手裏拿的劍,你手裏拿著破刀也學著割脖子?

別亂,好好理一下思路,假如人是我殺的,我該怎麼處理這個屍體?我要做到不留一絲痕跡。這個社會拚的就是智商,智商好的人都能輕鬆獲得好的生活。而智商低的人總是很快被社會淘汰。

我怎麼會傻到想把屍體埋在學校?我得把屍體運出去,這樣搜查的範圍就大了,嫌疑人的範圍就廣了,再說現在是放假,我又是畢業生,沒人發現的話,受害人就可能是在任何一個地方受害。

但是我和死者是很好的朋友,我要給他留個全屍。很多名人死後都會把骨灰撒向大海。

整理東西的時候,我在他的上了鎖的櫃子裏找到一本日記,我也沒多想的把日記本留了下來,把其它的東西都裝到袋子裏放到不同樓層的垃圾箱裏。我覺得日記裏可能會藏有他死亡的線索。

到了晚上,我拖著行李箱,很順利的出了校門。學校很安靜,偶爾會迎麵碰上一兩對情侶。楊陽也談過戀愛,當時的他每天都沉靜在愛的海洋裏。後來分手的時候,我親眼看到他把顧思思推下樓的,當時的情況比現在稍微簡單一點,因為是沒有人看到,所以整個事情就三個人知道,已經死了一個,就剩下我和楊陽知道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