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不舍(1 / 2)

李隨風跟泰雅說他要出去跟警察麵對麵說清楚。

他是華夏人,即使是偷渡過來,最多就是遣返,警方並不能把他怎麼樣。

可是泰雅不願意,她可不想李隨風被遣返回國。

所以她就說還是由她出去應付警察吧。

李隨風跟她說現在她出去沒用,這麼多警察過來,肯定是收到了線報。

如果惹怒了警察,到時候幫會也會有麻煩。

泰雅眼淚都出來了,說她就是不想讓他被遣返回國。

李隨風輕輕摟住了她,安慰她不要哭。

事情發生了總得麵對,總是躲著也不是個事。

泰雅不停,她說不想聽這些大道理。

她就一個想法,永遠跟他在一起。

這時,門衛室又打電話過來了。

泰雅跑過去就想把電話掛斷,不過被李隨風給攔住了。

李隨風接聽電話,門衛說五分鍾之內他不下來,警察就要進來搜了。

李隨風叫門衛告訴警察,他現在就下來。

掛掉電話之後,李隨風便放開泰雅,下樓去麵對警察。

警察見李隨風出來,立刻就上來將他拘捕。

“你們搞這麼大的陣勢,就為了抓我一個偷渡客?”

“你太狡猾了,不多帶些人,肯定抓不住你!來人!帶他回警局接受調查!”

“等一下!我要求給華夏領事館打個電話,我要申請保護!”

“可以!等我們問完話,會通知你們的領事館!帶走!”

警察立刻將李隨風押上車,帶回了警局。

局長都來了,就在審問室外麵看著。

警察為李隨風什麼時候偷渡過來的,有什麼目的。

李隨風如實回答。

警察又問巴頌為什麼會欠他錢。

李隨風也如實回答。

所有常規問題問完之後,警察問李隨風是不是間諜。

來泰國是不是為了盜取軍事機密。

李隨風笑了笑,問警察有證據可以證明他是間諜嗎?

沒有證據的話不要亂說話,警察也不能信口開河,凡事得講究證據。

警察便說就是因為沒有證據,所以才會問他。

如果有證據證明他是間諜,那就直接起訴他了。

審問一直持續了將近兩個小時。

最後警察實在沒問題可問了,這才給華夏領事館打電話。

領事館立刻就派人過來了解情況,並且跟泰方表明立場。

如果李隨風確實犯罪了,那可以抓捕他,華夏方麵絕對尊重泰方法律。

如果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李隨風犯罪了,那就立刻放人。

華夏有責任和能力保護自己的公民在世界每一個角落都不被侵害。

雖然是官方套話,不過李隨風聽了卻很感動。

警察確實是沒有證據,完全是憑借自己想想才說李隨風是間諜。

最後為了兩國友好,還是把李隨風給放了。

但是他們也提出了要求,李隨風必須馬上回國,不準逗留。

以後如果再來泰國,必須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簽證等。

領事館的人也跟泰方保證,一定會好好教育李隨風。

下次如果他再敢偷渡過來,回國之後法律也會製裁他。

不管是不是官方套話吧,反正得給泰方足夠的麵子。

以後再出現類似的事情,領事館也才好要人啊。

李隨風被帶回了領事館,再次接受了審問。

領事館的工作人員也審問不出來什麼問題,便給李隨風辦理了回國手續,讓他乘坐最快的航班飛回東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