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出去幫我買點東西。”

“好,等把我這段翻完。”

“紅糖,五香粉,兩袋鹽。”

“好,好,等等,魔術專營點――出售奇跡,店長馬裏尼……”

我腦中還盤算著馬裏尼魔術商店的翻譯細節,匆匆的走到門口,摸了摸兜裏,錢還是有的,彎腰,換出去的鞋,轉身,準備鎖門,嘴裏興奮的念叨著:

“馬裏尼,紅糖,兩袋鹽,兩袋鹽……”

等一下,怎麼有四袋鹽?

然後我想了五分鍾,沒想起“五香粉”。

就此被我媽鄙視了一番。

這是昨天真實發生在我身上的事,之後,連我自己想起來,都覺得很不可思議。在結束《死亡飛出大禮帽》最後一個標點之後,我抬頭,兩眼盯著電腦後的空白牆壁,心中升起的是一種長久壓力解除的寬慰,和一種目標終於達成的狂喜。

現在的我歪坐在電腦前,回想這從放假之後到現在每一天的生活,看著我咬牙翻譯著的十二萬字,我忽然覺得,有把這段生活記錄下來的必要。

首先我來說說這本《死亡飛出大禮帽》。

我可以毫不誇張的說,現在國內能看到這本書的,沒有一個比我看得細的。而我又是在看完一遍的情況下,仔細開始翻譯工作的。就這樣,我從這本書的表麵的紛繁蕪雜的東西下,才細細發現了許多驚人的東西。

我不知道勞森的其他長篇設計的怎麼樣,他的四本長篇隻有這本評價超高,而我也隻看過這一本。但仔細的看完書之後,我對勞森這位作家,感覺到一股寒意。

之前我們有看過勞森的短篇,比如說密室和不可能犯罪史上的經典《Fromanotherworld》和《Offthefaceoftheearth》(前一篇我有翻譯)。這樣的作品,大家注重的絕對是作品的詭計,兩篇的詭計都是利用心理錯覺,而這就是魔術師比我們這種人高杆的地方。其實魔術的原理和詭計,本質上是一樣的。

但我從此以為勞森其實是一個詭計作家,也就是詭計能夠寫得很好,但也許情節,plot,結構,讀者心理等等因素,他都無法像某作家那樣,至少能夠影響。那時在我眼中,也許他是傑克?福翠爾。而歐美評論大腕Ghost也極看不起勞森。

而這,就是我在翻譯過程中,仔細讀完,而感覺到寒意的原因。我想也許這個世界上,的確存在奎因,卡爾,婆婆這樣實力超群的作家,但的確也存在別的作家,對這種文體的理解,同樣深刻,而且能夠親手寫出來。而勞森總共才寫了4本長篇,使我不得不懷疑,他是不是把自己的全部心血澆鑄在這本小說裏,然後安心表演他的魔術去了。

其實偵探小說作家的寫作,非常具有目的性。(我們僅就傳統解謎主義和本格派討論)作者的目的就是為了給讀者帶來解謎的快感,而這快感需要設計,某些詭計是天生的,但卻需要包裝。而這些包裝,是絕大多數偵探小說作家忽視的。

我之前寫過一篇《卡爾作品組成要素分析》,分析了一下其中的奧秘。畢竟詭計的產生是硬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是靈感,是爆發。但這些詭計能夠產生多大的威力,則不完全取決於詭計本身,甚至,在專注詭計的讀者麵前,那些隱含的設計,常常起到重要的作用,這一點更應該是作者所在意的和著力理解的,這是偵探小說作家不管怎麼樣都缺少的能力。

以此來看克雷頓?勞森對於偵探小說結構設計的理解,真是極端的深刻。短篇中滿足於把故事說圓,但長篇這樣是不夠的。偵探小說不是盧瑟福核式結構,而是被物理學家證明而拋棄的棗糕模型。

我很好奇勞森和卡爾對於偵探小說的理解,殊途同歸,甚至說,是如出一轍。就像這本書和《三口棺材》的設計,很相通。這兩本書都有各自的瑕疵,但就像兩座高山,當我們在山裏的時候,無法感受到山的高大。我們穿過森林來到山頂,才會震驚。這是純粹以結構為主導來發揮不可能犯罪詭計最大威力的典型成功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