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名字等於本人(1 / 1)

原始人把自己的名字看成是某種具體的、實在的和常常是神聖的東西。

“印第安人把自己的名字不是看成簡單的標簽,而是看成自己這個人的單獨的一部分,看成某種類似自己的眼睛或牙齒的東西。他相信,如果惡意地使用他的名字,他就一定會受苦,如同由於身上的什麼部分受了傷一樣會受苦。這個信仰在從大西洋到太平洋之間的各種各樣部族那裏都能見到。”在西非沿岸,“存在著對人與其名字之間的實在的和肉體上的聯係的信仰……使用人的名字,可以傷害這個人……帝王的真名始終保持秘密……看來是很奇怪的:隻有生下時起的名字(而不是日常使用的名字)對被認為是能夠把個人的一部分轉移到其他地方去……但是,問題在於土人們大概認為日常使用的名字似乎不是實在地屬於人所有。”

因此,在名字方麵,采取一切預防措施是必要的。

既不能說出自己的名字,也不能說出別人的名字,尤其是不能說出死者的名字;甚至一些包含了死者名字的日常用語也常常廢棄不用。

涉及誰的名字,就意味著涉及他本身或者涉及起這個名字的存在物。

這意味著謀害他,對他這個人施加暴力,強迫他現身,這可能成為一種巨大的危險。

所以,不使用任何人的名字,是有重大理由的。

“當散塔爾人在打獵時遇見了豹或虎,他們就喊說‘貓’,或者用這一類的什麼名字來引起自己同伴對野獸的注意。”

在契洛基人那裏也是這樣,他們“誰也不說什麼人是被響尾蛇咬了;談起這個人時都說他是‘被刺花李刺破了’。當這些土人為儀式舞蹈之用而打死了一隻鷹,他們宣稱‘打死了一隻雪鳥’。這樣做是為了要瞞過響尾蛇和鷹的魂,因為它們能夠聽到人們說話。”

瓦拉孟加人在彼此交談時,為了避免提到伏龍誇蛇的名字,而說它是“烏爾庫魯納包利馬”,“因為,如果他們過於常用蛇的真名來叫它,他們就會失去對它的控製力,它就會從地裏爬出來,吃掉所有的人。”

在英屬哥倫比亞,除諢名外,名字從來不是像我們那樣作為區別一個人和另一個人的簡單稱呼而使用的。在稱呼名字的所有者時也不用這些名字。名字主要是親族關係和出身的神秘性和曆史性的表現。它們被保留下來,是為了用於專門的場合,用於儀式上。

薩利斯族的土著居民以及其他原始人在日常彼此談話中是用一些可以表明長幼的詞(如哥哥、妹妹等)來稱呼的。誇桂提爾部族中,“每個氏族擁有一定的有限量的名字,氏族中的每個成員隻能一次擁有某個名字。

這些名字的擁有者組成了部族的貴族階級。當氏族的成員從自己的嶽父那裏獲得圖騰,他也就獲得了他的名字,而嶽父則失去了這個名字,獲得一個所謂‘老人名字’,這個名字已經不屬於那些組成部族的貴族階級的名字之列了。”

名字的神秘屬性與它們所標記的存在物的神秘屬性是分不開的。在我們看來,人、動物、家庭、城市的名字隻具有標簽的純粹表麵的意義,這個標簽可以讓我們區別出這是什麼,這個動物屬於哪一種,這是個什麼家庭或城市,而不致發生任何混亂。在原始人看來,對於存在物或客體的這種我們認為隻起著名字的唯一作用的標記,則是次要的、附屬的東西:許多觀察者都明確地指出,對原始人來說,名字的真正作用不在這方麵。但是,它們又有一些為我們的名字所根本沒有的極重要的作用:名字表現了、體現了個人與其圖騰集團、與祖先(個人常常是祖先的化身)、與個人的圖騰或者與那在睡夢中向他現身過的守護神、與保護著他參加的秘密團體的無形力量等的親族關係。為什麼會是這樣呢?顯然,這是因為原始人的意識不是脫離開那些與他們的社會關係聯係著的神秘屬性來想象存在物和客體的。名字的屬性是作為自然結果來源於存在物和客體本身的屬性。名字是神秘的,正如同圖像是神秘的一樣,因為他們與我們對事物的知覺的趨向根本不同,為集體表象所指的對事物的知覺乃是神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