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的管理(3 / 3)

目前經認證的有機食品主要包括一般的有機農作物產品(例如糧食、水果、蔬菜等)、有機茶產品、有機食用菌產品、有機畜禽產品、有機水產品、有機蜂產品、有機奶粉、采集的野生產品以及用上述產品為原料的加工產品。我國市場銷售的有機食品主要是蔬菜、大米、茶葉、蜂蜜、羊奶粉等。

2.有機食品的判斷標準與要求

(1)有機食品判斷標準

①原料來自於有機農業生產體係或野生天然產品。

②有機食品在生產和加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有機食品生產、采集、加工、包裝、貯藏、運輸標準,禁止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激素、抗生素、食品添加劑等,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術及該技術的產物及其衍生物。

③有機食品生產和加工過程中必須建立嚴格的質量管理體係、生產過程控製體係和追蹤體係,因此一般需要有轉換期;這個轉換過程一般需要2~3年時間,才能夠被批準為有機食品。

④有機食品必須通過合法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的認證。

(2)有機食品生產的基本要求

①生產基地在最近三年內未使用過農藥、化肥等違禁物質;

②種子或種苗來自自然界,未經基因工程技術改造過;

③生產單位需建立長期的土地培肥、植保、作物輪作和畜禽養殖計劃;

④生產基地無水土流失及其他環境問題;

⑤作物在收獲、清潔、幹燥、貯存和運輸過程中未受化學物質的汙染;

⑥從常規種植向有機種植轉換需兩年以上轉換期,新墾荒地例外;

⑦生產全過程必須有完整的記錄檔案。

(3)有機食品加工的基本要求

①原料必須是自己獲得有機頒證的產品或野生無汙染的天然產品;

②已獲得有機認證的原料在終產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於95%;

③隻使用天然的調料、色素和香料等輔助原料,不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劑;

④有機食品在生產、加工、貯存和運輸過程中應避免化學物質的汙染;

⑤加工過程必須有完整的檔案記錄,包括相應的票據。

3.有機食品的認證與管理

2001年4月27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務會議通過並發布施行《有機食品認證管理辦法》。申請認證流程如下:

(1)申請申請者向中心(分中心)提出正式申請,填寫申請表和交納申請費。申請者填寫有機食品認證申請書,領取檢查合同、有機食品認證調查表、有機食品認證的基本要求、有機認證書麵資料清單、申請者承諾書等文件。申請者按《有機食品認證技術準則》要求建立:質量管理體係、生產過程控製體係、追蹤體係。

(2)認證中心核定費用預算並製定初步的檢查計劃認證中心根據申請者提供的項目情況,估算檢查時間,一般需要2次檢查:生產過程一次、加工一次,並據此估算認證費用和製定初步檢查計劃。

(3)簽訂認證檢查合同申請者與認證中心簽訂認證檢查合同,一式三份;交納估算認證費用的50%;填寫有關情況調查表並準備相關材料;指定內部檢查員(生產、加工各1人);所有材料均使用文件、電子文檔各一份,寄或E-mail給分中心。

(4)初審分中心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初審;對申請者進行綜合審查;分中心將初審意見反饋給認證中心;分中心將申請者提交的電子文檔E-mail至認證中心。

(5)實地檢查評估認證中心在確認申請者交納頒證所需的各項費用後,派出經認證中心認可的檢查員;檢查員從分中心取得申請者相關資料,依據《有機食品認證技術準則》,對申請者的質量管理體係、生產過程控製體係、追蹤體係以及產地、生產、加工、倉儲、運輸、貿易等進行實地檢查評估,必要時需對土壤、產品取樣檢測。

(6)編寫檢查報告檢查員完成檢查後,按認證中心要求編寫檢查報告;該報告在檢查完成2周內將文檔、電子文本交認證中心;分中心將申請者文本資料交認證中心。

(7)綜合審查評估意見認證中心根據申請者提供的調查表、相關材料和檢查員的檢查報告進行綜合審查評估,編製頒證評估表,提出評估意見提交頒證委員會審議。

(8)頒證委員會決議頒證委員會定期召開頒證委員會工作會議,對申請者的基本情況調查表、檢查員的檢查報告和認證中心的評估意見等材料進行全麵審查,作出是否頒發有機證書的決定。

(9)頒發證書根據頒證委員會決議,向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頒發證書。申請者交納認證費剩餘部分,認證中心向獲證申請者頒發證書;獲有條件頒證申請者要按認證中心提出的意見進行改進做出書麵承諾。

有機食品標誌認證一次有效許可期限為一年。一年期滿後可申請“保持認證”,通過檢查、審核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有機食品標誌。

偽造、塗改、轉讓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資格證書,年審考核不合格,有機食品認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從事有機食品的有償谘詢活動或有機食品的生產經營活動,在認證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欺騙客戶者,由有機食品認可委員會給予警告,並限期改正,限期未達到要求的,取消其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資格證書。

已獲認證的有機食品不符合有機食品認證時的標準和規範要求的,由原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視情況暫扣或撤銷有機食品認證證書。

目前有機食品主要國內外頒證機構有:中國的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有機食品發展中心(OFDC)、美國的國際有機作物改良協會(OCIA)、歐盟有機認證機構(European Union Organic Certification Bodies)、日本的JONA(Japanese and Natural Foods Association)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