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受了傷,眼瞎了、腿瘸了,我照樣跟他!我也去信這樣和他說了,可 他一直沒有回信……他攀高結貴愛上師長的女兒這叫我怎麼也不能接受……我們 從小一起長大,他十分了解我,我可以忘掉世界上所有的人,但我不會忘記他! 可他就這麼狠心地……”巧萍在姐姐麵前終於吐出了自己的心聲。
“既然他又愛上了別人,你為啥還要留著這個孩子?”
“孩子是我的骨肉,也是我對他的愛唯一的一點希望……特別是你剛走的那 段日子,吳剛哥拋棄了我,爹也病倒了,隻剩下我和母親孤苦伶仃的兩個人,我 對生活失去了希望,覺得活著毫無意義……就在我即將結束自己的生命之際,有 了這個孩子,我就想:如果他像吳剛哥呢,我就又有了一個至親的親人;像我呢, 我就又有了一個像你一樣的親人。就是這個信念支撐著我,我才活了下來……所 以,我一定要把這個孩子生下來,讓他成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
“可是你想過沒有,如果你要生下這個孩子,你以後還怎麼嫁人呢?”
“我一生隻愛吳剛哥一個人,不可能再愛別人了,所以我沒打算再結婚。”
“這隻是一時的氣話,巧萍,你還記得姐姐以前嗎?說隻愛文民一個人。為 此你還勸過我,可我死不扭頭。可現在呢?我愛建明,他也愛我。愛情,不僅僅 是對一個人的愛!隨著環境的變化,知識的增添,人生閱曆的增多,你隨時隨地都會再找到新的愛情!農村有句俗話:就是不可能隻有一棵樹上可以吊死人!這 些道理你高中畢業,應該比我更懂,是不是?”
“也許以後我會改變,但現在是不可能改變的!我決心已定,一定要把這個 孩子生下來,撫養長大!”
“這樣會付出很大代價的!你一沒工作,二沒生活來源,你用啥來撫養他呢?”
“我可以出去打工,賺錢養活他!”
“唉,你太天真了,你以為錢是那麼好掙的嗎?我剛從家裏出來的時候,因 為找不到工作,隻好女扮男裝在工地上搬磚、活灰,幹著男孩子的工作,受盡了 屈辱、冷眼,也沒掙住錢。好歹遇上了建明,他處處照顧我、關心我,我才沒有 受到踐踏……如果不是他,我那能開起店?那能掙錢租房子?那能把媽接過來過 現在的生活呢?這個社會很現實、也很殘酷,光幻想不行啊!”
“你的意思是一個女人隻有靠著男人才能幹出一番事業?沒有男人就隻能吃 苦受累嗎?”
“也不全都是這樣!但一個女人如果帶著一個孩子在城市裏生活,處境將是 十分淒慘和可憐的!城市不比農村,農村有糧食,再到地裏捋把菜就可以吃飯了……可城市生活處處都離不了錢,就連上一個廁所,也得給人家掏錢,所以…… ”
巧雲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