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去認罪吧(2 / 2)

“放人,好啊!!不過這臭丫頭剛才踢我這一腳,我也得好好跟她算算,然後再算咱們的賬。”王思敏想了半天,他這個事情不過是小事,就算真的被舉報了,最倒黴的也不是他。現在把人綁來,他心裏都在顫,怎麼處理更是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最後,想到打她一頓,然後再打這個敢調查自己家夥一頓,給他們個教訓,看他們以後還敢不敢。

這個東西自己收起來,以後小心點。

“你最好不要打這個主意,將她放了,錄音筆給我,今天的事我當沒發生過,你洗幹淨了屁股,準備坐牢。”說著,孟戈看向被兩個人按著肩膀站在黃思敏後邊的傲冰道:“按他的罪,會判個什麼刑?”

雖然被抓了很鬱悶,也感覺很沒有麵子,不過傲冰卻並無懼色。

除了見到孟戈來,感覺有些臉色發燙,丟麵子之外,反而有些竊喜,因為這應該算是兩個人一起辦案了吧,看他遇到這種情景會怎麼處理。一會他應該會將他們全打倒呢,還是跟他們談判呢,嗯,可惜這些家夥不是黑社會或者那些小混混,應該打不過自己的壞壞老板。

如果孟戈知道傲冰此時心裏想的竟然是,要是這些人都是黑社會的多好,那一定更精彩,估計他會從新考慮王思敏剛才說過的話。

“他現在犯有行賄罪,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的行為,或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上述人員和單位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

我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條規定,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是行賄罪。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行賄論處。因被勒索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他這個當然不算了,因為錄音裏就有他們分配錢財的具體數額。

所以,根據我國刑法第第三百九十條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處沒收財產。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如果他現在肯拿著錄音筆去投案自首,根據他的情況,估計也就一年或者緩刑。”

此時,在說話的時候,孟戈已經站在了王思敏的對麵,隻有三米的距離。看到他還沒有什麼反應,孟戈也徹底放心了下來,這個距離自己已經能完全控製局麵。

至於包括王思敏再內的幾個人,基本可以忽略,所以也就可以輕鬆的跟傲冰談論他刑期的問題。

“聽到沒有,這是專業人士的意見,自己現在拿著錄音筆去投案去吧。”孟戈很真心的提醒他,雖然他賺的不是正當錢,不過畢竟也隻是一個商人。

“去你媽的,你以為你是誰啊,給我揍他們,兩個一起揍,看你們以後還敢不敢查老子。”

(新的一周,需要新的支持,大家幫忙砸票吧。)

起點中文網 www.cmfu.com 歡迎廣大書友光臨閱讀,最新、最快、最火的連載作品盡在起點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