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幾天,他就一直絮叨這同一件事--領證。中午我剛要準備吃飯,電話又過來了,我終於被絮叨煩了“你天天說領證領證,怎麼領?”
“什麼怎麼領?就拿戶口本,身份證呀”他反應總是慢半拍,不說明白點他是不知道說的是什麼。
“婚前的財產怎麼算?我的房子跟車是欣然爸爸留給孩子的,房子還沒辦房產證,你的房子是婚前的,跟你領證了欣然的財產怎麼保證?”
“寫個婚前協議吧,我也不圖你財產”他提議。
“行,你起草吧”我沒好氣的說。
“你寫”他說。
“行,我寫”我說,結束了通話。
於是我起草了一份《婚前協議》,主要內容一是我的房子辦證後歸欣然所有,二是我倆以後的所有收入都算是共同財產,三是不得家暴,否則放棄所有財產淨身出戶。
微信裏發給他,他同意了,我們定好了下周二正好我生日時去領證。
周二一早,我特意早起,他到樓下接我,這是我倆一起過得第一個生日,還是領證日,我期盼著下樓會有驚喜,結果我帶著協議上車了,什麼都沒有,我默默咂摸了一圈,滿車也沒有一點異常,連一枝花都沒有!我怕讓他覺得我比較物質喜歡虛無的東西,所以我也沒表現出來什麼,又或者領證後會送我禮物?
我家隔婚姻登記處不遠,大約也就是二十分鍾車程,到達目的地後人家還沒上班,我們返回車上等。“把協議簽了吧”我拿出來打印好的協議遞給他。
“要不不簽了吧?”他好似在詢問我。
“說要簽的也是你,說不簽的也是你,你到底要怎樣?”我問他。
“我覺得這個協議對我們以後的孩子不公平。”他說。
“房慶陽,哪裏不公平了?欣然沒拿你的財產,就拿她爸留給她的,哪裏就不公平了?”我質問他。
“反正就不公平”他小聲嘟囔。
“公平?你跟我談公平?你對我公平?跟我結婚你給我什麼了?”我一聽火又竄出來了。“房慶陽,你想的怎麼那麼美呢?你家什麼不出,我的房子你還想要一半?還要跟孩子搶?跟你結婚,連家人一起吃個飯你都不肯,你這樣那樣的理由,這協議之前同意了這臨領證了又變卦了,不想結婚拉倒!你下車把車也還我!”我越說越氣。
“你這破車我也不稀罕,你這整天高高在上的你的車你的車,好像我總是低你一等一樣!”他朝我吼道。
我冷笑“那是你自己覺得!自從跟你一起沒有一天不生氣的時候,我這看出來了,你這人有毛病吧?自以為是!”
他聽了摔車門走了,我坐車上生著悶氣,眼淚不爭氣的流下來。從跟他開始到現在,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我一次次的提出來分開,他就是不同意,這次,無論如何我也不會再回頭了。也許早晨起太早了,我竟然有點困意,這個點回家也沒想好怎麼跟我爸媽交代,睡一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