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回到媽媽身邊(1 / 1)

日子一天天的過去!

有一天,欣然一歲半的時候,付銘跟我說“把縣城的房子賣掉,去G城買吧,孩子慢慢大了該上幼兒園了,市裏的教育資源比縣城的好多了,而且我也不用來回跑,我們一家三口可以天天在一起了。”

“那為什麼一開始不買靠你近的地方啊?我這剛安頓下來,工作也穩定了,去G城不是又要換工作麼?”我有點猶豫。

“之前沒有合適的買房機會,現在有個樓盤特別合適,我們可以買到一個位置好還便宜的樓盤,而且我現在也有能力給你換個更好的工作”,付銘試圖說服我。

“行吧,你看著安排”。我又答應了“可是,這個房子賣了我們住哪?”

“先暫時回你媽家住段時間,正好姥姥姥爺也想欣然了,你帶回去住住他們還開心,等我安排好這邊的房子就接你們回來”付銘說。“對了,新房就寫你自己名字”他補充。

我笑“寫我跟寫咱倆不一樣麼?都是共同財產”。

“咱倆辦個假離婚,把新房子房產證辦完了再複婚。”他提議。

“不行”我不同意。

“房子孩子都給你,你怕啥”他說“就是為了辦房產證寫你一個人”

我一聽也是,所有的都給我了,我擔心什麼呢,於是我同意了。

很快,付銘找到了買家,把房子賣掉。然後我又一次辦理了辭職,一切辦理妥當後他把我跟孩子送回我媽家。

我倆順便開開心心去辦了個“假離婚”,協議上寫著所有的東西都歸我,車、房子、孩子、存款還有他每月付五千撫養費。辦理的時候我倆開心的聊著天,工作人員也許是看多了,猜到我們是假離婚,臨走開玩笑似的說了一句“可別弄成真的”。辦完後他就回到G城。

我安心的跟孩子住在我媽家,每天帶孩子玩,享受著嫁人前的自由日子。每隔一周付銘會帶很多東西來看看我們,在這住一晚第二天就走。過了一個月左右,付銘打電話給我“明天來一趟G城,把新房合同去簽了”。

“好,我帶欣然一起去。”我很是開心。

“到了後打電話我去接你們。”

第二天一早,我帶孩子坐火車又回到G城。他先帶我們去看了新房。小區還在大力建設中。

“這房子還沒蓋完,還得裝修,欣然幼兒園之前能住進去嗎?”我問。

“現在蓋房子可快了,用不了多久,放心,孩子太小裝修也是簡單點就可以,要不然有甲醛。”付銘回我。

不到半天就辦完了手續,果然隻簽了我自己的名字。中午,付銘先帶我倆去吃了飯又陪孩子去遊樂場玩了半天。欣然玩得很開心,滿頭大汗。下午三點多,他就把我們送到火車站。

“再不走回去就黑天了,爸爸再過幾天去看你們。”

“跟爸爸再見了”我教欣然。

“爸爸,再見,一定要來姥姥家看我喲”孩子奶聲奶氣的說。女孩子說話可能比較早,還不到兩歲,欣然已經會說整句的話了。

不到七點,我們到我媽家,我媽已經在等我倆吃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