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是會離婚的。
他早就想好了,但是總沒有勇氣。
老婆那張大餅一樣因勞累而滿是皺紋的臉很難看出曾經美過,不過她曾是美的,老王能娶她很滿足。
但是老王一定要離婚。
不是因為她老了,更不是因為她每天的絮絮叨叨與神經質,或是她管著老王的工資。
老王愛她,哪怕已經十多年沒說過愛了。
隻不過是老王覺得如果再不離婚,自己的人生一眼望到頭。
他有一筆積蓄,如果把房子賣了,可以換兩套小的,給老婆一套,兒子一套。
然後他就可以出門流浪了,老王小時候離家出走過一次,不用聽母親的嘮叨,也不用念書,不用去學校,渴了就買兩毛錢的礦泉水,餓了就吃辣條。
總之老王應該是愛流浪的,所以他本能的喜歡異世界空曠無人的死亡之穀,或是空洞之城。
老王也上過學,不過沒有認真聽,如果兒子問他些什麼為什麼天那麼藍,雲那麼白,他多半也答不出來。
老王愛家人,但他也愛自由。
他有時會幻想自己成了一棵樹,就這麼直直地立在路邊,什麼都不做,什麼也不想,隻是曬太陽和發呆,即使有人向他吐痰,也被他當做養料消化。
即便不能移動的樹,也比人自由太多了。
老王把兒子送回了家,默默地打開空調,然後把妻子叮囑的冷凍肉拿出冰箱解凍。
兒子打開了電視,那部老王的冒險記正在上映。
老王雖然叫老王,卻是一個高冷的蒙麵騎士,手持闊劍砍瓜切菜般把魔物們全部砍倒,然後獲得隊伍裏大胸人類法師、貧乳精靈弓箭手、人外娘貓女甚至是其實是美少女的魔王的鍾情……
其實是很老套的橋段,不過兒子看的津津有味。
老王其實有幾次想說:這根本不是真正的異世界,異世界是等級分明、存在壓迫與剝削、黑暗且慘無人道的中世紀遇上了更殘酷的外敵。
不過畢竟老王也隻去過那一個異世界,他可能沒那麼多發言權,所以選擇了閉嘴。
今天老王好不容易放個假,所以讓他去接小孩,老婆則是去跳廣場舞了。
足足五天的暑假,老王也不知道做什麼。
兒子高考完之前肯定是不能和老婆提離婚的,說不定會影響兒子心態,現在小孩子壓力大,每天上學十幾個小時,還有作業和補習班,老王能體諒孩子。
倒不是怕兒子考差了,隻是怕他跳樓。
嘟嘟嘟嘟嘟嘟,手機響了。
老王接聽。
“喂?老王,冰箱裏的肉你拿出來了沒?”妻子說,她的嗓門很大且尖銳,即使沒開免提,也震得老王心裏一顫。
“拿出來了。”老王說。
“那行,好不容易放假,你就好好休息吧,晚上吃紅燒排骨。”老婆說。
“嗯。”老王說。
老王沒什麼主意,有什麼就吃什麼,但是老婆並不想這樣放過他。
“嗯什麼嗯!排骨好貴呢,58一斤,我們好不容易吃一次,能不能表現得開心點啊!”老婆惡狠狠地說。
老王笑。
……
其實老王記得很清楚,老婆以前真的很美。
不過老王現在在異世界打怪,可能沒什麼時間回憶。
老王也有一段美妙的青春,大夥兒的人生都差不多,老王也不是什麼人生隻有痛苦的小說角色,更不是什麼木得感情的工具人。
老王突然感覺眼前的魔龍就是年輕時的老婆,光滑明亮的鱗片,修長健康的軀體與尖銳整齊的爪,和那時的妻子一樣,多麼美麗,哪怕兩者在生物學上,差了起碼一個綱。
大概十五年前吧,老王遇到了她。
說來也挺羞恥的,老王當時家裏窮,老爹也不知道哪去了,隻有母親和他相依為命,做織活每個月隻有20塊,吃不飽飯,老王就去偷人家玉米棒子。
“偷玉米的賊!我打死你!”然後就遇到了拿著掃把氣衝衝的她。
兩人你追我趕地跑了大半片玉米地,老王吃不飽飯,先累癱了,被一掃把打趴在地,然後他轉過身看到那個姑娘。
她氣喘籲籲,臉蛋紅撲撲的,像是紅蘋果,別起來的頭發散了一半,紮著一半,擼起袖子的手臂上的皮膚細膩,都不像是莊稼人,小小的絨毛上沾滿了汗,臉上氣鼓鼓的表情,也那麼好看。
老王剛才因長跑急速跳動的心跳得比剛才還快。
“你這偷玉米的賊!還敢不敢偷了!”她大聲喊道,而老王仿佛沒聽到似的爬起身,雙手抓住了她揮舞著稻草掃把的手。
此刻,老王也一劍斬斷了巨龍的爪,然後趁著它失去平衡,衝上去又一劍刺中了巨龍的翼。
魔龍的生命值高速下降,1258\/1258的生命值下降了一半多,隻剩下600滴血左右,老王乘勝追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