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法蘭城郊外的一處森林。
這裏與魔獸森林不同,早已沒有任何的魔獸出沒。雖然風景秀麗,山山水水自有一股靈氣,卻沒有什麼人欣賞。除了在山腳下有一些貴族的避暑別墅,就很少有人出沒了。
在森林的深處,有一塊美麗的空地。綠草成坪,中間是一幢木質的小屋,似乎有人常住。
屋外的空地有兩人一站一坐,那是一位六七歲的小姑娘和她還算年輕的母親。與普通人類不同,她們有著尖尖的毛茸茸的耳朵和蓬鬆巨大的尾巴。發現女兒站在空地和樹林的交界處,她提醒道:
“阿靈,不要到森林那邊去。小心有老虎出來,把你叼走。”
那小姑娘就是阿靈了。她站在森林的邊上,好像在等著什麼。
“阿威哥哥就要回來了,我在這裏等他,不進去。”
“他在人類那邊很辛苦的,再加上路途有點遠,不一定能準時回來。你不用現在就在這等著啊。”
“哦……”阿靈答應道,不過並沒有走開:“為什麼他在人類那邊會很辛苦呢?。”
“人類不喜歡靈族,阿威又要去和人類學習魔法,所以有些辛苦。”
“人類為什麼不喜歡我們?”
“因為我們有毛茸茸的耳朵和尾巴,和他們不一樣呀。”
“哦,不一樣不好嗎?要是鼻子也不一樣就好了,那樣我就可以像鬆鼠一樣,大老遠就聞到果子在哪。”
“你應該慶幸,我們隻有耳朵和尾巴和人類不一樣,不然哪會有這樣的安穩日子。”
“為什麼呀?”
“因為我們和人類還算是相像,這才沒有被劃為魔族。有時候就差一點點,同一個種族就會有天差地別的命運。”
“真的嗎?”
阿靈的母親猶豫了一下,不知該不該和這麼大的女兒說這些。想了一下,她還是說道:“你看精靈族,和人類的差別就是耳朵尖一些。可生活在森林中的精靈長得比較白,人類就劃為了自己的陣營;生活在沙漠邊的精靈長得比較黑,就被人類劃歸了魔族。還有那哥布林,長相和人類幾乎差不多,就是皮膚綠了一點,也被劃為了魔族。連我們靈族也是,長著人類麵孔的還算作靈族,狼人虎人之類長著野獸麵孔的,就被當作是魔族了。”
“那如果森林精靈曬黑了,會不會就變成了魔族呢?”
“反正他們現在是不怎麼敢曬太陽的。就連人類自己,也怕被別人當做是魔族。”
“人類也會是魔族?”
“是啊,很久很久以前,侍奉惡魔的人才被稱為魔族。惡魔向諸神發起了挑戰,人類內部也隨之發起了戰爭。“
想著反正都說了這麼多,阿靈的母親不想她留下一知半解的印象,幹脆繼續說道:“隨著惡魔的失敗,侍奉惡魔的人類也被殺光了。沒有了對手,剩下的人類就把不信仰諸神的種族,以及長得和自己不太像的種族都劃歸為魔族,向他們發起了戰爭。”
“殺……殺光了?”
“哎呀,阿靈不用害怕。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那現在的魔族,還侍奉惡魔嗎?”
“因為惡魔的失敗,魔族也失去了信仰,應該很少有人再侍奉惡魔了吧。”
阿靈似懂非懂之際,她的耳朵一轉。樹叢中傳來了異響,似乎有人回來了。隻見一個十二三歲的男孩擋開荊棘和樹枝,從樹叢中鑽了出來。